第二天下午。
路玄開著一輛警車,一路響著警笛,前往警察局。
這輛警車,是係統獎勵警察局的建築時,配套獎勵的,僅有這一輛。
被他直接征用,作為城主專用座駕。
車後座,坐著一個十六七歲,眉目如畫的少女,少女正用潔白的小門牙咬著指甲。
路玄從後視鏡裏看到這一幕,臉色頓時一黑。
“大丫,注意形象!你是我的侍女,你的形象,直接關係到我這個城主的形象你知道嗎?”
“知道啦,我這不是在想著一會兒怎麼比那幾個外來的女人比下去嗎?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想事情的時候,就喜歡咬指甲。”
路玄笑道:“你可是我的大管家,上知天文地理,下知古今中外三千年,又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秀外慧中,人美聲甜,她們區區庸脂俗粉,如何能比得過你?”
“嗯你說得有理,晚上給你包餃子吃!”大丫深以為然的點點頭,又道:“但她們又是皇後,又是公主的,我也不能大意!此事茲事體大,馬虎不得!反正說了你也不懂,這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路玄看了一眼她那對旺仔小饅頭。
就你?
還女人?
你該不會是對女人兩個字有什麼誤解吧?
不過。
為免晚上沒餃子吃。
這話他是萬萬不會說出口的。
“對了,在外人麵前,不準叫我大丫,叫我鍾靈秀!”
“你又不姓鍾……”
“路玄!我最後說一遍,我姓鍾,不姓路!你撿到我的時候,我是記事的!”
見大丫急了。
路玄從善如流道:行行行,你姓鍾!”
大丫是他一次外出時候,在路邊撿的,當時才三四歲。
撿到她的時候,大丫不哭不鬧,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的看著他,雙眼中透著一股靈秀之氣。
原本,他把大丫帶回去之後。
交給了一戶領民養著。
但第二天,大丫連走帶爬,自己從領民家回到了城主府。
幾次三番後,他隻能將大丫放在身邊養著。
並給她起名叫路領秀。
但去年歲末。
大丫在讀《路玄詩詞三百首》時,讀到“造化鍾神秀,陰陽割昏曉”這句詩,就要求把名字改成鍾靈秀。
為了這事兒,兩人已經爭執了三個月。
……
兩人來到警察局的時候。
除了那些要上學的孩子外,其他領民幾乎都已經到了。
庭審在混沌城本就少見。
涉及到外來人的更少見。
更何況,這次被審的可是皇子和公主!
因為沒有專用的建築“法院”。
庭審地點是用警察局的大會議室改造的。
反正警察局就7個警察,用不到容納幾百人的會議室。
路上,領民們紛紛和路玄、大丫打招呼。
“城主,領秀姑娘!”
沒等路玄回應,大丫就板著漂亮的小臉蛋,不要叫我靈秀,叫我全名!”
“好,好,路……”
一個領民剛說出一個路字,被大丫一瞪,急忙改口道:“好,好,路……城主,鍾靈秀姑娘!”
大丫這才滿意,眉開眼笑道:“以後就這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