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流湮不是第一次吃蛋炒飯,但是如此好吃的蛋炒飯卻是第一次吃,恨不能把舌頭也吞下去。

林笙看著慕流湮一口一口吃著自己做的飯,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種幸福和滿足感油然而生,似乎有了一種家的味道。

自從奶奶去世以後,她就再也沒有家了。

這房子真正意義上說起來也隻不過是個睡覺的地方,一個人的家,又是多麼寂寞,多麼淒涼啊。怪不得慕流湮寧願呆在公司也不回去,想來也是這個道理。

“木頭,你做的飯真不錯,誰娶了你可就有福了。”慕妖精傻兮兮的蹦出這麼一句話,驀然意識到這麼說不妥,立馬改口說道,“誰嫁給你也會有福的。”說娶,似乎男人也包括進去,說嫁,似乎泛指女人。慕流湮的意思其實指的也就是自己。

林笙又會做飯,又會賽車,又會彈鋼琴,長的還那麼貴族氣質,唯美中帶著帥氣,似乎是從畫卷裏走出來的。這樣的好情人哪裏去找?不不不,林笙就適合一起居家過日子的,要是把林笙娶回家,那自己一定會笑死的。慕流湮在心中暗暗想著。

林笙對自己的廚藝自然是很有信心的,“奶奶的祖輩曾經是清朝皇宮裏的禦廚,一輩一輩傳下來就傳給了我奶奶,而我奶奶就傳給了我。奶奶說,女孩子總是要會做飯的,抓住他的胃才能抓住他的人,奶奶就是這麼抓住了爺爺。”

經過剛才的事情,奶奶似乎也不再成為林笙的痛苦,反而變成了美好的回憶。

即使現在提起,也不再覺得太傷感了。

慕流湮看著林笙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個神話,雖然慕流湮很有錢見過的當官的也不少,但是,清朝時候的禦廚她還真沒見過,如今在這裏見到禦廚之後,不由愣了片刻。

果然,把林笙拐走是正確的行為。

奶奶真是好見地,因為,你把我的胃也給抓住了!

單是蛋炒飯就這麼好吃,要是其他的飯菜,那又是什麼味道?

慕流湮恨不能把自己全身家當都搬到林笙家,一起同居算了。

“慕妖精,吃好了記得洗碗。”林笙把空碗放在桌子上,然後起身走向自己的臥室,“我去換件衣服,差不多也該出發了。”相對於做飯,林笙更討厭洗碗,正因為討厭,一般在家她都不樂意做飯,因為吃好後還得洗碗,油膩膩的,很討厭,所以,她要麼在外麵吃,要麼就叫外賣。

“哦,好。”慕流湮心裏美滋滋的,看樣子林笙沒把她當外人,“唉,對了,木頭,幫我也找一件,我總不能穿這樣去吧。”

“知道了。”

林笙和慕流湮身高差不多,身材也差不了多少,如果非要說的話,也就是慕流湮比較偉岸,林笙比較貧瘠了。

慕流湮洗好碗就看到林笙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正麵寫著一句話‘我隻做飯,不洗碗’,下麵還有一個碗的圖案,穿在林笙的身上煞是可愛。

“這件白的怎麼樣,我還沒穿過呢,要換的話去我房間換好了。”林笙舉起手裏的白色T恤,上麵赫然寫著‘我隻洗碗,不做飯’,一看就是情侶裝。當時買的時候,林笙就覺得這兩句話很溫馨,就一黑一白買了兩件,可是買來又不想穿,因為自己一個人穿似乎太慘了一點,所以一直被她壓在箱底。

如今,慕妖精自己送上門來,那就穿著出去逛逛好了。

反正和慕流湮在一起,低調什麼的已經是浮雲了。

慕流湮看著林笙手裏拿的衣服,隻覺得一囧,她怎麼說也是堂堂慕氏的總裁,你讓她穿這麼‘喜感’的衣服走出去——好吧,看林笙穿,慕流湮覺得很可愛,可換了自己,得,穿就穿吧,怎麼說都是情侶裝。

慕妖精接過林笙遞過來的衣服,優雅的轉過身,再次瞥見林笙胸口上那個大碗,憋著笑。

木頭,你那是怎麼樣的品位?!

門被闔上了,卻沒有落鎖,林笙靠在門外的牆壁上,似乎還能隔著門聽見裏麵窸窸窣窣換衣服的聲音。

腦海中不由自主浮現起慕流湮全-裸的樣子,那一定很讓人動心,禽獸大發也說不定。

林笙在外麵浮想聯翩,慕流湮在裏麵一邊換著衣服,一邊打量著林笙的臥室,很簡潔的布置,也很幹淨,絲毫沒有雜亂的樣子。

林笙果然是個井井有條的人啊。

換好衣服,慕流湮打開門就看見林笙斜斜的靠在門口,臉上似笑非笑,仿佛在想什麼不好的東西一般。當看到門突然打開,立馬恢複了平時的冷靜,隻是在看到慕總裁的那一刻,忍不住呼吸一滯,嘶了一聲。

短袖T恤其實是很顯身材的,這衣服大小都是一樣的,穿在林笙身上就顯得高挑帥氣,穿在慕流湮身上就覺得禦姐範兒十足,那真是凹凸有致,都被撐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