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運行安全管理對防誤提出的要求
為了確保變電站的安全運行,在操作二次回路上設置電氣閉鎖或裝設微機“五防”係統,已成為防止誤操作等事故發生的有效而可行的手段。我國早在1990年就提出了電氣設備“五防”的要求,並以法規形式規定了電氣防誤的管理、運行、設計和使用原則。按“規定”,防誤裝置的設計應遵循的原則是:凡有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設備,均應裝設防誤裝置和相應的防誤電氣閉鎖回路。從這個原則出發,提出了“五防”規定。其要求是: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防止帶負荷分合閘刀;防止帶接地刀合閘;防止合閘於接地閘刀;防止誤入有電間隔。其中,明確規定110kV以上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應優先采用電氣防誤聯鎖的設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