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你怎麼保養的這是,手感真好,再來兩下。”我作勢又去捉她的小手,嚇得李姐不要不要的。
後來,我不再和李姐鬧了,李姐這才說出了她懷疑林思嵐想吃我這個小鮮肉的理由,理由總計兩個:
第一、林思嵐之所以被人稱作無情女王,原因是她做事一向是堅持原則,容不得人有一點兒過失,而且她是個很要麵子的人,可是我在飯桌上讓她那麼難堪了,她居然沒有把我開除。
第二、林思嵐居然幫我拎了行李。
為了讓第二個理由更有說服性,李姐還說了一次她的親身經曆,有一次她抱著很多資料,說到這裏李姐特別強調了一下那資料高的都已經快把她的視線給擋住了。
當時她一不小心那些資料就撒了一地,而林思嵐當時恰好經過,可林思嵐不僅沒有伸出援助之手,反而是有些責怪似的看了李姐一眼,然後揚長而去,留給李姐一陣當當的高跟鞋聲。現在李姐想來,還感覺那高跟鞋像是踏在心上一樣。
“李姐,真的假的?”我瞪著眼睛,一臉的難以置信。
“阿仁,你說你怎麼就不信呢?”李姐有些氣惱,“你可別怪姐沒提前警告你,無情女王這種女人你千萬別碰,否則,後果很嚴重的。”
“李姐,你這麼幫我是不是也想吃我這小鮮肉?”我話鋒一轉,笑嘻嘻的朝著李姐一陣擠眉弄眼。
雖然我表麵上沒有相信李姐的話,但是我心裏已經多多少少有些相信了。因為才短短的幾天時間裏,我先是害林思嵐濕了身,然後她又幫我拎行李,接著我誤發了那條想日她的短信,如果換做別人這麼對我這麼寬容也許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她是林思嵐耶,一個以無情著稱的女人。
但,古人有雲: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所以,林思嵐這麼對我絕不是偶然。
我之所以不表現出來,是因為我牢記著一句話,逢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畢竟職場險惡,人心難測。
“好良言難勸該死鬼,早晚有你哭的一天。”李姐見我不信變得有些氣憤起來。
我忙道:“我知道李姐是為我好,你放心吧,我又不是三歲小孩子。”
回到格子間,經過前思後想,左右權衡,深入分析,最後我得出的結論就是李姐言之有理。
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除了李姐的分析,還有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若論技術,公司裏有專門的維修人員,他們絕對要比我這個業餘的專業多了,可林思嵐為什麼偏偏找我幫她呢?這不分明是在尋找作案機會嗎?
第二、我曾經聽說林思嵐雖然和我們公司的一個老總是那種關係,但二人不怎麼經常在一起。雖然我沒有實戰過,但我知道一個女人隻要和男人發生過一次很嗨的那啥之後,就和吸了海洛因一樣會上癮的。
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是最耐不住寂寞的。
不過,我實在想不明白,假設林思嵐真是想找一個人來打發她的寂寞,她為什麼偏要找我呢?
雖然我承認自己長得並不難看,但是在公司裏我絕對算不上最帥的。
難道那些人她早已經玩膩了想換換口味?
說心裏話,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和美女上司發生這類的關係。
因為凡是男人,尤其是身居高位的男人都有著強烈的占有欲,自己的女人閑著,即便是閑的長了野草,也是不想別的男人染指的。
如果到時候萬一紙包不住火被和林思嵐好的那個老總知道了,到時候別說林思嵐保我,怕是她連自己都保不住。
整整一個下午,我都徘徊在如果林思嵐真的有那個意思,我上與不上之間。
上吧,對不起王娜,不上吧,又對不起自己……我的蛋又腫了。
好不容易到了下班的時間,辦公室裏逐漸走的沒了人,可是林思嵐的電話卻始終沒有打來,看了看時間已經下班半個多小時了,我不由有些輕鬆起來。
說不定林思嵐已經找了別人去給她修電腦去了。又或者她早已經忘了修電腦的事兒,因為下午的時候我看見她出去了,一直到現在沒有回來。於是我伸了個懶腰,決定回家,可就在這時桌子上的電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