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動服裝上繡個張嘴的鱷魚,就身價百倍。
這種以鱷魚為商標的運動服取名為LACOSTE,它是創始人的名字。這個牌子的運動服裝怎麼走紅的呢?其中有個故事。
在30年代初期,法國網球名將·Lacoste以堅韌的毅力和高超的球藝,在一次國際錦標賽中擊敗當時稱雄世界的美國選手,為法國第一次取得這個項目的桂冠。Lacoste的傑出表現和成功,使富於民族感的法國民眾如瘋似狂般崇拜他。
Lacoste在球場上以“如鱷魚般咬住不放”的頑強精神戰勝對手,人們崇拜得把他封以“鱷魚”的綽號。Lacoste在賽場上慣於穿著“網眼織法”的運動衣,那些崇拜者也把他的服式視為仿效目標。
1933年,Lacoste退出體壇。他將大眾對他的崇慕視為創業的機遇,決定成立Lacoste公司,以“鱷魚”為商標,繡在“網眼織法”的運動衣上,進行大批量生產投入市場。
在產品上市前,他以當時其擊敗美國網球王的照片大做廣告。由於受“向往成功”、“羨慕名將”的心理影響,這種服裝一上市,人們便爭相購買。
鱷魚牌運動服裝能風行全法國,並非全靠Lacoste本人的“名氣”。他知道,靠“名氣”不能持久。他決意在產品本身做文章。
首先,他憑著自己長期運動的經驗,知道運動員穿著的服裝一定要吸汗力強,有強韌的伸縮性,柔和舒適,使運動員在劇烈的運動中毫無拘束感。他請教了紡織專家和工程師,決定使用最好的棉紗,並以專利的“雙線雙眼特殊針織法”織成,整個製作和處理過程十分科學。這種服裝,無論是手洗或機洗,均不會變形或褪色。這一招,使該牌子變得更響了。
Lacoste這一經營策略,稱之為“博采眾長”。俗語說“一招鮮,數招尖,吃遍天”。一個企業能根據自己的實際,巧集眾家之長,誘長自濟,形成自己的絕招,從而使它能在強手如林中殺出自立之路。
一種服裝隻靠運動員穿著,那麼銷量是極為有限的。
Lacoste運動服裝從創始那天起,其眼睛便盯著眾多的崇拜者。他的企業大規模投入生產前,就主動出擊,十麵出兵,做鷹犬獵食、蜜蜂尋花采粉式的經營工作。他把運動服裝擴展至男性、女性和兒童都能穿著,成為所謂“全家福係列”。在推銷戰術上,采取多種渠道,貨暢其流,在國內外建立廣闊的銷售網絡,像兩個扇麵輻射出去,形成全麵營銷策略。
隨著銷量的不斷增多,市場覆蓋麵不斷擴大,Lacoste的名字也越來越為人所知。現在,他又向泳裝係列、女性外出服係列挺進。
【點評】名人加上對產品的用心鑽研,應對競爭而遂步確定的市場定位,Lacosta何愁不成功?但是找準市場定位,並非一朝一夕可成,而是需要不斷的檢驗和嚐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