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印度的聖禮習俗(1 / 1)

自從公元前佛教在印度盛行以來,一直到中世紀,迷信思想統治著人們的一切生活。『可*樂*言*情*首*發(www.klxsw.com)』每一個人由呱呱墜地到長大成人,都要經過33次神聖的典禮。

每個嬰兒出世以後的第10天,父母都要給孩子起兩個名字。為什麼要這樣呢?據說每個人生下來有受到魔鬼陷害的危險。平時,魔鬼到處遊蕩,如喊到某個小孩的名字,這小孩隻得因著魔鬼定。父母們為了對付魔鬼,就給孩子起兩個名字:一個是公開的,一個是秘密的。這個秘密的名字,隻有父母知道。因此,魔鬼喊了公開的名字,而不知道秘密的名字,就沒辦法把孩子喊定了。

孩子到了3歲,必須舉行一次嚴肅隆重的禮節,即第一次的剃發式。到了16歲,又必須接受成年的第一次光麵禮。佛教徒認為,隻有這樣,才能受到佛的保佑。

結婚是一次極其嚴肅的聖禮。新郎必須用手扶著新娘,讓新娘舉足踏在一塊石頭上;等站穩以後,他們再一同走七步路,再分吃一塊祭餅。以後,新郎引導新娘進入洞房,讓新娘坐在一張紅皮上,並把一個男孩放在她的膝上;但那男孩的母親所生的所有男孩,都必須是活著的。據說,這樣新娘就會生一個健壯的男孩,而不至於早夭。到了晚上,新郎又必須對新娘指出北極星,進行一番海誓山盟。這時,結婚儀式才告完成。

任何人凡是生了病,必須七天不吃飯。七天之中,有不治而愈的,自然也有許多活活餓死的。

人死以後,家裏人一麵號陶大哭,一麵撕碎自己身上的衣服;同時要拔掉頭發,拍打前額,頓足捶胸。殯葬儀式有三種,一種是火葬,堆起柴禾,燃火把屍體焚化;第二種是水葬,把屍體丟在江河之中,順水漂流;第三種是野葬,把死者拋到山林裏去喂鳥獸。

由於統治者的竭力提倡和鼓吹,當時還有一種寡婦自動殉夫的風氣,即丈夫死後,妻子自動焚身殉葬。但是,這殘酷、愚昧的習俗遭到多數人的反對,沒有盛行。

當時,印度還盛行“施舍”和“自溺”的風氣。按照佛教教義,人死以後,有的進天園,有的入地獄。有些信佛虔誠的人,整日想著升天成佛。印度國都的東麵,有個“大施場”,當時的戒日每隔五年,都要在這裏舉行施舍儀式。這一天,施場中央安置一尊大佛像。從印度各地來的王公、貴族很多,他們把多年搜刮來的百姓的錢財,拿出一部分來,先施舍給寺廟,再施舍給僧侶、有才學的人、隱居的人,最後施舍給窮苦的人。施舍完了,就說:“凡是我所有的,都已經施舍出來了,真快樂嗬!”

在大施場的東麵,有一條大江。有些迷信思想特別嚴重的人,就在這裏“絕食自溺”,以身殉教,以為這樣便能洗清自己的罪垢,及早升天。他們從異國遠方趕到這裏,絕食七天;餓死以後,讓人們將他投入江中。有些七八十歲的老人,臨近死期,他們的親屬就先設宴奏樂,歡慶一番,然後把老人放在一條小船上,吹吹打打地送到江心;這時老人告別親屬,高高興興地跳入江中“升天”。

也有一些苦修的信徒,在江中豎起一根高高的柱子。太陽將出來的時候,就爬上去。到了柱的頂端,一隻手抱住柱子,一隻腳踏在上麵的小木樁上,另外的一手一腳則臨空外伸;同時伸長頭頸,目不斜視地看著太陽,並且隨著太陽的移動而移動。一直到太陽落山,方才爬下柱子。有的體力不支,就掉入江中“升天”。據說有些虔誠的苦修的信徒,每年都要到這裏來“修”一次,有的數十年不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