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個條約看起來的差別並不大,但是實際上,對於國家利益來說,這個《民四條約》對於國家利益的傷害還是能夠比之“二十一條”要略微的減輕的,而且說起來,雖然上麵的時間年限都是九十九年的最高年限,但是好在沒有來一個“無限製”的使用權不是。
塵埃落定下的《民四條約》,大街小巷上不斷留有非議的“二十一條”,這些都已經無關緊要了,雖然問題就此暫時擱置解決了,但是我還是看的出,這些天裏,那些沒日沒夜工作,為了應對日本方麵的那些大員們,一個個麵目上的蔚然與落寞。
他們欣慰自己的行動,自己的努力最終還是為國家爭取回了那麼一點點的權力與利益,使之落寞的,還是這個《民四條約》雖然大家都知道,心照不宣的清楚,無論其實過程如何,這個不平等條約還是要簽署的。
隻不過就像現在這樣而已,或多或少的為國家的利益,為了民族的名譽為了國人的骨氣,多爭取一下罷了。雖然結局對於局內人看來,已經算是不錯的了,至少他們的辛勤努力沒有白費。
可是這個結果,又如何能不讓人位置落寞那?或許有些人在怨恨吧,怨恨自己,假如在那個時間裏,自己能夠再多去一個地方,自己少抽一泡煙的功夫,可能就會讓這份條約加一步的修改……
可是一切,已經無所謂了,簽訂了條約,就好像是判決之後的結局,無法改變,可是這也絕不是永遠無法改變的。至少或許有一天,不,是會一定有這麼一天,當國家變得強大的時候。
能夠與世界列強比肩的時候,那麼這個所謂的條約自然也就不複存在了。可是那一天需要多久?十年?二十年?亦或是三十年、四十年?沒人知道,可是大家依舊還是會為了自己很可能看不到的那一天而努力。
或許掌權者可能在一些問題上的做法是口是心非的,但是這並不能代表什麼,老百姓就是老百姓,而領導者就是領導者,接觸的不同,看到的不同,自然謀劃的也就不同了。或許這就是本分的問題吧,無論是什麼人,什麼樣的身份,其實隻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可以了,當然了,也隻有做好本分之後,才有權利亦或是有資格去進一步的參與到其他問題中,然而想要在新的領域擁有權威發言權的話。
那麼這個其中的過程的艱辛,自然不需要多說了;其實我知道,現在市井坊間的流言蜚語,真的很讓人難過,國、賊兩個字不是誰都能承擔的起,承受的住的。袁世凱是這樣的人,一個有血有肉卻又好像沒有情感的人一樣。
他選擇了承擔,其實本來這個時候我對於他的看法是有很大改變的,隻不過,他召集內閣的一次重要會議上,讓我突然地頓悟了,或許我還是看錯了他這個人,他可以治理國家可是他做不到絕對的清醒。
或許金錢、色、欲、權利等等一切的一切,對於人的誘、惑力,都是有限的,唯獨生存與活著,對人的誘、惑仿佛是無限的,其實想來這並沒有錯,無論是怎樣的誘、惑,擁有的什麼亦或是可以把握什麼,如果沒有生命的話,那麼又該如何去消遣、享受啊。
那一次的內閣會議,是在《民四條約》簽訂後不久召開的,其實我在參會之前,本以為袁世凱這次的內閣會議是為了向大家解釋亦或者是說安撫《民四條約》之後,這些內閣人員的情緒的。
可是我萬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內閣會議的主題,竟然與《民四條約》毫無關係,或許有關係吧,當然了,這個關係袁世凱是絕對不會承認的。
楊度、孫毓筠、嚴複、劉師培、胡瑛以及李燮和這六個人,在內閣會議上的講話,以及他們所持有的堅定態度,眾人輕鬆下來的內閣會議,變成了一場沒有硝煙且不需要廝殺的戰場。
會議上,楊度率先向眾人宣布,正是成立“中華籌安會”,雖然籌安會打著“學術團體”的旗號,以研究國體為切入點,但是實際上,從他們的講話中能夠很清楚的得知這樣的一個消息。
那就是這個所謂的學術團體籌安會的真正目的在於研究“君主、民、主兩個國家體製哪一個更適用於中國的同時,對於兩者進行公平且客觀的對比,與此同時在得到合理結論後從兩者中取其優而去其劣,以為國家體製之衡準。”
簡單一點解釋,就是要把現在國家實行的民、主製國家與之前幾千年來實行的君主製國家進行對比,而且與此同時,也與國際上世界各國的不同國體進行對比,從其中選擇最為適用於中國的國家體製機構,而後使之成為國家體製的權衡標準當然了,也是必然會實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