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7章 大結局【一】(1 / 3)

說著,唐繼堯就把雲南軍政的一切手續,都交到了我的手裏。看著唐繼堯的行為,我實在是無法想象,亦或者是說我不敢相信,我之前在北、京聽到的傳聞是真的,但是沒有辦法,雖然那些傳聞不可信,但是陳敏麟帶給我的消息我卻不能不重視起來。

“蓂庚啊。”我推開唐繼堯放在我麵的一摞子公文,笑著對他道:“其實我這次回來,就是想要留下性命而已,在北、京啊,我實在是待不下去了,那個地方啊,太黑暗了,而且我知道雖然袁世凱對我並沒有動手,但是他真的不會信任我,早晚有一天還是要殺了我的,我這次回來啊,是逃命啊,賢弟不必如此,我這一次回來就是想帶著家眷回老家去,至於這雲南的軍政大權,還是要賢弟署理。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賢弟如果不嫌棄的話,等我帶著母親、內人離開雲南的時候,能派一隊兵保護一下我們的安全這就足夠了。當然了我知道賢弟無論如何也不會把我抓起來送到袁世凱的麵前邀功請賞的,是吧。”

我的語氣極為落寞,隻不過我這都是裝出來的,雖然我猜忌唐繼堯的,但是說實話,我其實在內心的深處我並不願意相信他正的就想要和我鬧的不可開交。所謂的軍政大權,其實就是一個虛妄的東西。

我知道唐繼堯他肯定清楚,在雲南隻要我在雲南,那麼無論他如何,決不可能獲取比我還高的威望,而我之所以還要這樣做,其實我就是想要親自從他的話語、表現中得到一個能夠肯定的答案。

而當我真正得到這個答案的時候,我卻是滿心的慚愧,而且相比之下我覺得我已然成了一個小人,不過即便是小人也無所謂,我不過就是為了自保,可是我不知道我是否傷害到了我與唐繼堯之間的感情。

什麼叫兄弟?什麼才是最值得信賴的人?什麼才是真正能夠依靠的、能夠相互幫扶的,能夠同生共死的人。一切其實真的不是那些標榜義氣每一天都把兄弟情義一類的話掛在嘴邊上的人。真正能夠做到這些的人,很少,甚至是從來都不會把這樣的話掛在嘴邊,而且他們也絕不會每每做了一件事之後,就當著你的麵或者是其他人的麵,不停的念叨,越是這樣人,我想他們就真的越難做到這樣的行為。

而那些真正能過做到的人,因為他們不圖回報、感激,所以他們能做,卻未必會提及一言一詞!

於謙,字廷益,號節庵,漢族,明朝名臣、民族英雄,祖籍考城,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

永樂十九年辛醜科進士,從此步入仕途,曾隨宣宗鎮壓漢王朱高煦之叛。平叛後,身為禦史的於謙因數落朱高煦有功,被宣宗升任巡按江西,宣德五年升任兵部右侍郎,正統十四年土木堡之變,明英宗被瓦剌俘獲,他力排南遷之議,堅請固守,進兵部尚書。代宗立,整飭兵備,部署要害,親自督戰,率師二十二萬,列陣北京九門外,破瓦剌之軍。加少保,總督軍務。也先挾英宗逼和,他以社稷為重,君為輕,不許。

綽羅斯,也先以無隙可乘,被迫釋放英宗。英宗既歸,仍以和議難恃,擇京軍精銳分十團營操練,又遣兵出關屯守,邊境以安。其時朝野多事,乃獨運征調,悉合機宜,號令明審,片紙行萬裏外無不惕息。他憂國忘身,口不言功,自奉儉約,所居僅蔽風雨,但性固剛直,頗遭眾忌。

天順元年,英宗複辟,石亨等誣其謀立襄王之子,被殺。要說明一下的是,綽羅斯也先,乃是第二十八代蒙古大汗,也是相當於明朝中葉時蒙古瓦剌部的領袖,向明朝朝貢被封為敬順王。

這一則故事是這樣的,記載於《西樵野記》中,文曰:景泰間,總兵石亨西征,振旅而旋,舟次綏德河中。天光已瞑,亨獨處舟中,扣弦而歌。忽聞一女子訴流啼哭,連呼救人者三。亨命軍士亟拯之,視其容貌妍絕,女泣曰:“妾姓桂,名芳華。初許同裏尹氏,邇年伊家衰替,父母逼妾改醮,妾苦不從,故捐生赴水。”亨詰之曰:“汝欲歸寧乎?欲為吾之副室乎?”女曰:“歸寧非所願,願為相公箕帚妾耳。”亨納之,裁剪綴補,烹飪燔冪,妙絕無議,亨甚嬖幸。凡相親愛者,輒令出見,芳華亦無難色。是年冬,兵部尚書於公謙至其第,亨欲誇寵於公,令芳華出見之,芳華不出。亨命侍婢督行者,相踵於道,芳華竟不出。於公辭歸,亨大怒,拔劍欲斬之,芳華走入壁中,語曰:“邪不勝正,理固然也。妾本非世人,實一古桂,久竊日月精華,故成人類耳。今於公棟梁之材、社稷之器,安敢輕詣?獨不聞武三思愛妾不見狄梁公之事乎?妾於此來別矣。”言罷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