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婚1_分節閱讀_4(2 / 3)

今天看見一個女作家寫的話:愛情就像一把匕首,深深刺進我的心髒,在以後的很多年裏,令我深陷於此、永誌不渝。

永誌不渝,這真是個美麗的詞彙,在這個女作家年老的時候,回憶那場愛情的刹那,動人心扉。

她愛他,卻無法和他生活在一起。

她的愛永誌不渝,於是終生未嫁。

我想起,婚禮上,人們喜歡用這個詞宣誓:我宣誓,無論疾病、貧困、災難都無法將我們分開,我將深愛我的丈夫/妻子,永誌不渝。

那麼多的新人,都曾用青春宣誓。可是,很多年過去,還是有很多人分開。

第一部分 第14節:第一章:在我不美麗的時候遇見你(12)

他們分開的時候,“永誌不渝”就像一場稍縱即逝的煙火,它的美麗,隻能用來嘲笑“永遠”本身的短暫。

所以,我想,“永誌不渝”原來就是一場年輪的考驗——這個詞,這句話,本不是二十歲的人可以說,並能說出味道來的。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輕的時候,沒有人相信她所謂的“永遠”。直到她老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遠”的存在。

原來,“永誌不渝”的意義,要靠時間來證實。

原來,說“永誌不渝”的那個人,一定要白發蒼蒼。

原來,永誌不渝,這不單是一個關於愛情的承諾,還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承諾。

10月2日慕斯男人與花卷男人

這個城市開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點鍾,我的腳像是粘在了店裏的地板上,想轉身回去,可是敵不住滿屋香豔。

終於還是狠狠心,買下兩份慕斯,那麼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涼酸甜的滋味,帶來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時後,當我走出元祖,看著滿街來來往往的人群時,突然這樣想:是不是有種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樣?

這樣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當誘人的外在條件,比如房、車、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職業……讓你站在他麵前的時候,就像剛才的我,拔不動腳。於是終於陷進去,萬劫不複的時候,還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讓你被他賣的時候還替他數錢。

直到你終於發現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愛,可是回頭看看,他畢竟給過你溫暖的瞬間,給過你浪漫的場景,仿佛我吃慕斯時候齒頰留香,於是這樣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長久卻最容易撫慰自己的心靈膏藥。敷上去的時候,至少可以短暫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時候,意味著這場愛,已經給我們留下傷口。

簡單地說,就是有種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卻總是吸引我們付賬買單,然後等買完了再去後悔到腸子發青。

就好比現在,當我吃完那麼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時候,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這樣的情調與味道隻能偶爾為之,要麼是用來滿足自己口腹上的虛榮心,要麼是用來給生活加點小調劑——而事實上,最中用的還是家裏那二兩一個的小饅頭,兩毛五分錢,敵得住饑餓。

畢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沒有情趣,而隻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紮紮實實過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實際上性價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兩毛五分錢的價錢,比饅頭漂亮,比慕斯實惠。

所以,要挑個花卷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結婚。

9月13日你想過死嗎

第一部分 第15節:第一章:在我不美麗的時候遇見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