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銷售大衣100件,計貨款18000元,增值稅額3060元,收到支票存入銀行,作分錄如下:
①收到受托代銷商品,作分錄如下:
借:受托代銷商品18000。
貸:代銷商品款18000。
②反映商品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21060。
貸:應付賬款--上海服裝廠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060。
已將已售商品進項稅額入賬,作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060。
貸:應付賬款--上海服裝廠3060。
同時注銷代銷商品,作分錄如下:
借:代銷商品款--上海服裝廠1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上海服裝廠10000。
(2)1月31日,開出代銷商品清單,銷售女大衣100件。今扣除代銷手續費900元後,簽發轉賬支票20160元,支付上海服裝廠已售代銷商品貨款及增值稅額,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上海服裝廠21060。
貸:其他業務收入900。
銀行存款19260。
零售企業商品銷售成本的調整。
零售企業由於平時按商品售價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月末為了核算商品銷售業務的經營成果,就需要通過計算和結轉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將商品銷售成本由售價調整為進價。正確計算已銷商品進銷差價是正確核算商品銷售成本和期末庫存商品價值的基礎。
零售企業計算已銷商品進銷差價的方法有綜合差價率推算法、分櫃組差價率推算法和實際進銷差價計算法三種。
1,綜合差價率推算法。
綜合差價率推算法是按全部商品的存銷比例,推算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進銷差價的一種方法。具體的計算方法是先將期末結轉前的“商品進銷差價”賬戶餘額,除以期末“庫存商品”賬戶餘額加上“受托代銷商品”賬戶餘額與本期商品銷售收入之和,計算出本期商品的綜合差價率,再乘以本期商品銷售收入,計算出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其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差價率。
=結轉前商品進銷差價賬戶餘額期末庫存商品賬戶餘額+期末受托代銷商品賬戶餘額+本期商品銷售收入×100%
本期已銷商品進銷差價=本期商品銷售收入×綜合差價率。
2,分櫃組差價率推算法。
分櫃組差價率推算法是按各營業櫃組或門市部商品的存銷比例,推算本期銷售商品應分攤進銷差價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要求按營業櫃組分別進行計算,其計算方法與綜合差價率推算法相同,財會部門可編製“已銷商品進銷差價計算表”進行計算。
3,實際進銷差價計算法。
實際進銷差價計算法是先計算出期末商品的進銷差價,進而逆算已銷商品進銷差價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具體做法是:期末由各營業櫃組或門市部通過商品盤點,編製“庫存商品盤存表”和“受托代銷商品盤存表”,根據各種商品的實存數量,分別乘以銷售單價和購進單價,計算出期末庫存商品的售價金額和進價金額及期末受托代銷商品的售價金額和進價金額。“庫存商品盤存表”和“受托代銷商品盤存表”一式數聯,其中一聯送交財會部門,複核無誤後,據以編製“商品盤存彙總表”。期末商品和已銷商品進銷差價的計算公式如下:
期末商品進銷差價=期末庫存商品售價金額-期末庫存商品進價金額+期末受托代銷商品售價金額-期末受托代銷商品進價金額。
已銷商品進銷差價=結賬前商品進銷差價賬戶餘額-期末商品進銷差價。
在實際工作中,為了既簡化計算手續,又準確地計算已銷商品進銷差價,往往在平時采取分櫃組差價率推算法,到年終采用實際進銷差價計算法,以保證整個會計年度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零售企業商品銷售收入的調整。
由於零售企業平時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中反映的是含稅收入,因此至月末就需要進行調整,將含稅收入中的銷項稅額分離出來,使“主營業務收入”賬戶反映企業真正的銷售額。含稅收入的調整公式如下:
銷售額=含稅收入1+增值稅率。
銷項稅額=含稅收入-銷售額。
采取分櫃組核算庫存商品的企業,對於商品銷售收入也要分櫃組進行調整。
(第四節)零售商品的儲存核算
商品儲存與商品購進及商品銷售是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的三個環節。零售企業為了使商品流通正常進行,滿足市場的需求,就需要保持適當的商品儲存。由於采用售價金額核算,因此平時應特別加強對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督,以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商品儲存的核算,包括商品的盤點溢缺、調價、削價、內部調撥以及庫存商品明細分類核算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