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商品批發部經理必備的財務知識--日進鬥金以量求勝(4)(3 / 3)

由於企業的商品銷售成本主要是通過庫存商品明細賬進行計算的,因此要求庫存商品明細賬能夠正確地反映商品的購進、銷售和結存的情況。而庫存商品明細賬的記賬方法與一般明細賬有所不同,現說明如下:

(1)購進:根據商品入庫憑證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購進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2)銷售:根據商品銷售的發貨憑證,記入該賬戶的發出方。若逐日結轉成本的,應登記銷售數量、單價和金額欄;若定期結轉成本的,則平時隻登記銷售數量欄,不登記單價和金額欄,銷售成本金額在月末一次登記。

(3)進貨退出:根據進貨退出憑證,用紅字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購進數量和金額欄,表示購進的減少,並用藍字登記單價。

(4)銷貨退回:根據銷貨退回憑證記入該賬戶的發出方。若逐日結轉成本的,用紅字登記銷售數量欄和金額欄,用藍字登記單價欄;若定期結轉成本的。平時隻用紅字登記銷售數量欄,不登記單價和金額欄,紅字表示銷售的減少。

(5)購進商品退補價:將退補價款的差額記入收入方的單價和金額欄,退價用紅字反映,補價用藍字反映。

(6)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根據分期收款商品發出憑證記入該賬戶發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7)商品加工收回:根據商品加工成品收回單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8)商品發出加工:根據商品加工發料單記入該賬戶發出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9)商品溢餘:根據商品溢餘報告單記入該賬戶收入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10)商品短缺:根據商品短缺報告單記入該賬戶發出方的其他數量、單價和金額欄。

庫存商品明細賬反映的是會計庫存。會計庫存以商品驗收入庫作為商品收入,以商品銷售的入賬時間作為商品發出。財會部門通過會計庫存全麵掌握商品資金的運用情況,據以了解庫存商品動態,加強商品資金管理。

3,商品保管賬。

商品保管賬是儲運部門按不同貨號、品名、規格和等級分戶,記載保管商品收、發、存數量的明細賬。商品保管賬反映的是保管庫存,隻登記數量,不登記金額。

保管庫存以商品驗收入庫作為商品收入,不論貨款是否結算,以商品出庫作為商品發出。儲運部門通過保管庫存,掌握倉庫中商品收、發、存的數量,明確物資保管責任。

4,商品調撥賬。

商品調撥賬是業務部門按不同貨號、品名、規格和等級分戶,登記可供調撥銷售商品收、發、存數量的明細賬,也隻登記數量,不登記金額。商品調撥賬反映的是可調庫存。

可調庫存又稱業務庫存,以商品驗收入庫作為商品收入,不論商品是否出庫,貨款是否結算,以開出專用發票作為商品發出。業務部門通過可調庫存,掌握隨時可以調撥銷售的庫存商品數量。

異地商品銷售業務在采用發貨製的情況下,從業務部門開單到提貨發運辦妥托收手續,一般不可能在當天完成。可調庫存以開出專用發票作為商品發出,而會計庫存以辦妥托收手續商品銷售成立時才作為商品發出。由於雙方入賬時間不一致,因此將處在開出專用發票到辦妥托收手續前的商品稱為待運商品。可調庫存加上待運商品,應等於會計庫存。

綜上所述,財會、儲運和業務三個部門都根據自身的需要對庫存商品進行了明細分類核算。在實際工作中,為了簡化記賬手續,財會部門和業務部門也可以合並設置一套庫存商品明細賬,實行“兩賬合一”。具體做法是在庫存商品明細賬的“存放地點”欄內,設立“待運”分欄。銷售業務在開出專用發票時,將商品從原存放地點欄轉入待運分欄內,作為“移庫”處理,不改變庫存商品明細賬內的結存數量,當該批商品辦妥托收手續作商品銷售處理時,再注銷待運分欄內的數量。這樣,庫存商品明細賬內的結存數量表示會計庫存,待運分欄內的數量表示待運商品,各倉庫內數量之和則為可調撥庫存。

庫存商品盤點溢缺的核算。

商品盤點是一項細致複雜的工作,必須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在盤點前,應根據盤點的範圍,確定參加盤點的人員與組織分工,財會部門與儲運部門應將有關商品收發業務的憑證全部登記入賬,並結出餘額,以便與盤點出來的實存數量進行核對。盤點時,要根據商品的特點,采用不同的盤點方法和操作規程,避免發生重複盤、遺漏盤和錯盤的現象。盤點以後,由保管人員負責填製“商品盤存表”,先根據賬麵資料填寫商品名稱、規格、單價及賬存數量,再填列實存數量。“商品盤存表”賬存數與實存數如不相符,應填製“商品盤點短缺溢餘報告單”一式數聯,其中一聯轉交財會部門,財會部門據以將商品短缺或溢餘的金額分別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以做到賬實相符。等查明原因後,再區別情況,轉入各有關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