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聽了吳昂的報告後,趕緊彙報給西城區公安分局。一會,分局刑警隊便派了三名便衣刑警來了。大家一起驅車去了吳昂的金龍房地產開發公司。
便衣刑警看了現場,拍了一些照片。由於值班人周師傅每天早晨都照例要拖擦辦公室的地板、擦抹桌椅、櫃子,所以無法提取作案人的指印和腳印。此外,警察們在現場沒有發現門窗被撬動的痕跡,也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遺留物。並且,據吳昂說,他早晨來上班時,門窗也和往常一樣關閉得好好的。那麼,從現場的情況來看,作案者一定是在白天裏大搖大擺地走進吳昂的辦公室的。
吳昂按照便衣刑警的授意,把在公司值班的老周喊來,詢問昨天公司來客情況。老周便返回值班室拿來了客人來訪登記薄,隻見昨天登記的來客隻有三位,兩位是稅務師,是來公司查賬的,一位是春江市偉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紀林。
根據周師傅和財務科的員工回憶,那兩位是稅務師是上午九點來公司的,一直在財務科查賬,中午在樓下酒店吃飯後,稍微休息一下,又繼續查賬,直到下午四點結束。然後,由財務科副科長吳來福親自送至公司樓下,看著他們上了一輛的士,吳副科長才返回公司。
而偉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紀林,則是下午來公司的,說是找吳總談明天是否剪彩的事情。後來聽說吳總不在,就去了程副總的辦公室坐了一會,又去財務科與吳副科長聊了一陣就走了。
這時,程副總和吳副科長也證實了紀林隻在程副總和財務科辦公室逗留過,沒有到別的科室去,更沒有去吳總的辦公室。況且,紀林來公司找吳總時,是空著兩手,連一張紙片也沒有攜帶。
刑警們當場做了筆錄,最後,把這顆人頭骷髏帶走了。刑警們走後,吳總招呼大家留下,對大家說:“這件事到此為止,出門就別提了。”
大家都點頭道:“知道。”
中午回家,吳總沒敢把這件事告訴妻子劉彩霞,因為他知道在真相大白之前,即使此刻告訴了她,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會使她憑添一份擔憂。午飯後,他像往常一樣上床睡覺,但一閉上眼睛,腦海裏就會浮現起那顆白森森的人頭骷髏。
“這顆人頭骷髏究竟是誰?哪裏發生了命案?這顆人頭與自己有聯係嗎?”他前思後想,自己這一輩子從來沒有坑害過別人,更不曾置人於死地。那麼,自己周圍有人死了嗎?但自己的家庭成員、家族成員、親屬,以及公司員工,全都活得好好的呀!
那麼,此人把一顆不明身份的人頭骷髏偷放在他的辦公室櫃子裏,是想要達到什麼目的呢?難道是借此恐嚇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