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誌奉李國良之命,去稟報絲綢商霍家興和珠寶商於誌立對稅捐局和緝私局相關人員行賄的問題。
經查,霍家興因偷漏稅款一百二十萬元,因為前市長焦坤給稅捐局打招呼,被全部免去。為感謝焦坤,霍家興給他送去二十五萬元。霍又在焦的暗示下,給稅捐局長何為俊和稽征科長馬可文各行賄三萬元。
珠寶商於誌立則因走私國家特級文物,被緝私局發現。本來除沒收走私的文物外,還應罰款一百萬元並坐牢三年。又是由於焦坤打招呼,隻是將文物予以沒收,而罰款和坐牢全給免了。為此,於誌立給焦坤行賄一十五萬元。在焦坤的授意下,於誌立又給緝私局局長龍正章、副局長楊啟雲和緝私科長蔡由虎各行賄三萬元。
以上事實,行賄人和受賄人除焦坤已死,其餘各人都已承認,並在筆錄上簽字畫押。
聽完楊小誌的稟報,李國良雷霆大怒,他將桌子一拍,聲嘶力竭地吼道:“真是豈有此理!堂堂政府官員,不思報效國家,隻知為自己撈好處。坑了國家,肥了自己。這樣的人若不嚴懲,國法何在?百姓何安?你們地檢署,一定要稟公執法,嚴懲這些貪官!”
楊小誌說明,上述貪官,目前都已抓捕歸案,馬上就要進入訴訟程序了。
李國良這才顏色稍緩,著力表揚了地檢署和楊小誌幾句,又講了許多勉勵楊小誌的話,稟報才告結束。
從李國良代市長辦公室出來,因為自上次和陳逸楓分手以後,楊小誌已經五天沒見到他了,正想去警察局看看陳逸楓,卻碰上了準備去李國良辦公室的賈君闊。
二人是老熟人了,楊小誌主動打招呼道:“賈科長忙啊,去見李市長?”
賈君闊道:“還不是關於殺官案的事?受關局長委托,去向李市長稟報案情。”
楊小誌道:“有眉目了嗎?”
搖了搖頭,賈君闊道:“毫無進展,這些殺手真是太厲害了,居然沒留一點痕跡。”
楊小誌道:“陳逸楓如此大大有名的人,也沒找到蛛絲馬跡?”
賈君闊道:“我看他也隻是徒有虛名,來衡陽這麼多天了,隻是徒耗力氣。”
楊小誌道:“據在下所知,他辦案還是很有一套的,怎麼會毫無進展呢?”
賈君闊道:“我就是準備為此向李市長進言,必須趕快換人,重新調整破案思路。否則,事情會辦砸的。”
楊小誌道:“換人?他可是省長親定的辦案人員,換掉他合適嗎?”
賈君闊道:“您有所不知,他已中了毒槍,住到醫院去了,目前還生死未卜呢?”
楊小誌急道:“什麼?他中了毒槍?生死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