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旺奉陳逸楓的指令去常樂天家裏找蘭姐,也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
張春旺將來意向常樂天作了說明。常樂天先是說家裏沒有叫蘭姐的人,接著便以從不做違法的事為由,拒不與張春旺進行合作。張春旺費盡口舌,他根本不予理會。
張春旺道:“我希望常先生明白的是,在下此來,是奉命行事。您如果不配合,就有妨礙公務的嫌疑。按照中華民國法律,我可以拘捕您。請您務必考慮清楚。”
常樂天道:“我希望張先生明白的是,這裏是租界,不是你們警察廳管的地方。何況我們沒有違法。即使做了違法的事,也有巡捕房,根本輪不著你們警察廳管。”
張春旺道:“常先生此言差矣,有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租界雖可享法外特權,但畢竟在中華民國的國土上,在上海市的版圖內。在下雖一介民警,也代表著中華民國,怎麼就不能管呢?”
哈哈一笑,常樂天道:“一個小小的警察,你能代表中華民國?”
張春旺道:“警察是代表國家執法的,常先生是留學西洋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吧?”
常樂天道:“但我們也沒違法呀。”
張春旺道:“在下並沒說您的夫人違法,在下隻是想找她問問話。因為,有一個案子的當事人和她熟,我們想找她了解一點情況。”
常樂天道:“這是你們警察廳的事,問題是我的夫人裏麵沒有叫蘭姐的。”
張春旺道:“但是據我們所知,您昨天還和您這位叫蘭姐的夫人鬧了點別扭,怎麼說沒有這個人呢?”
常樂天道:“您這是從哪裏得來的消息?”
微微一笑,張春旺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要知道,沒有不透風的牆啊,常先生。”
常樂天道:“這......”
張春旺道:“常先生是見過世麵、通情達理的人。您讓蘭姐出來和我說幾句話,應該不是很為難的事吧?”
猶豫了一陣,常樂天道:“張警官有所不知,她和我鬧別扭,昨天回娘家去了。我不願讓外人知道,可你們畢竟還是知道了,唉......”
張春旺道:“夫妻之間鬧點別扭,這也不是醜事,常先生不必放在心上。夫人家住哪裏?在下可以去她家找她。”
常樂天道:“南昌路三十一號,您如果見到她,還請您勸勸她,讓她回家吧。”
張春旺道:“這是自然,您放心吧。”
說完即離開了常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