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緋(雀躍地):玉鐲!玉鐲!
九日:那你要什麼顏色的?
緋緋:隨便,你選。
九日:什麼款式的?
緋緋:隨便,你選。
九日:什麼尺寸的?
緋緋(終於爆發):到底是你在給我買禮物還是我在給你介紹禮物啊!!!
九日(平靜地):當然是我在給你買所以才要問你喜歡什麼樣子的。
緋緋絕倒——看來自己這輩子都別想期待有收到神秘禮物的驚喜了。
Part 4
緋緋寫得自己都已經沒有了邏輯的超級大冷文居然莫名其妙地走俏,先是17K文學網的編輯來要求簽約,後來又是晉江文學網的編輯來要求簽約,於是傻乎乎的緋緋徹底沒了方向感隻好拿著兩份合同去問九日。
緋緋:牛牛,有人看上了我寫的小說要找我簽合同,你說我簽不簽啊?
九日(頭也不抬地):不簽,你會養你,你隻要會□□就行了。
緋緋(怒):我跟你說正經的啊!你這個大色牛!!!
九日(繼續頭也不抬地):那就去簽好了。
緋緋(暴怒):簽和不簽都被你一個人說完了,你到底知道不知道我在跟你說什麼事情啊!
九日(終於抬起頭來,認真地):你在跟我說簽什麼來著?
緋緋:……
於是合同直到現在還一直被仍在電腦桌上不知道簽還是不簽。
Part 5
緋緋是一個在細節問題上極其固執的人,比如音樂,自己喜歡聽輕音樂和古典音樂,於是就非常不能接受聽到泛濫的網絡歌曲和又吼又叫的吵鬧歌曲。一次,緋緋在坐九日車的時候,居然聽到了他碟機裏放著一張DJ舞曲,暴怒的情緒立刻爬上額頭——
緋緋:你喜歡聽這樣的音樂?
九日:不是,隨便放放的,節奏快點的聲音聽著開車不容易睡著。
緋緋(氣——):馬上給我去仍了,我最討厭這種吵死人的東西,下次再讓我看見它們在你車裏我就全部折斷了丟窗外。
九日雖然有點被緋緋罵得沒頭沒腦,不過隻要不是關係他工作的大事他是什麼都依著緋緋的,她喜歡怎麼樣就怎麼樣,於是關掉了音樂點頭答應。
第二天緋緋上車,果然已經不是DJ舞曲了,不過卻換成了她最討厭的音樂2號——網絡歌曲,還是時下最流行最惡俗的。
緋緋(怒):牛牛,這個又是什麼音樂!
九日(笑笑):你不是讓我去換掉嗎,我去了趟音像店,那個店主說這個碟子是現在賣得最好的,很多年輕人喜歡,我想你應該會喜歡就買回來了,而且我聽過了絕對不吵鬧的。
緋緋徹底沒了脾氣:你這個沒音樂欣賞細胞的!店主推薦又是賣得最好的碟子十張裏麵十一張是網絡歌曲,你這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
九日(無辜-ing):是你說要不吵的啊,這個就是不吵的。
緋緋無語,九日的大腦裏肯定缺少很多細胞,最嚴重的就是藝術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