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時間一晃而過,騎士隊再次出發,向北邊荊棘嶺行去。成功清剿南邊荊棘嶺,讓隊伍士氣高漲,扈從騎士們稚嫩的臉龐也寫上了一絲煞氣。
然而,清剿隊伍的主力,卻不是扈從騎士,也不是馬庫斯或者李斯特。
而是抖森。
它變得好戰且精力充沛,幾乎不知疲倦,到一隻鬆鼠,大到魔獸冰樹蛙,都慘遭它的蹂躪。
尤其是冰屬性的低級魔獸冰樹蛙,蹲在樹枝上,釋放魔法“冰刀”,對著抖森亂轟。但是抖森竟然連爬樹都自學成才,饒是冰樹蛙一陣狂跳,還是被抖森撲住,幾口咬死,連岩石刺都沒使用。
荊棘嶺之王的風采,已然成型。
“抖森就算不是中級魔獸,也距離不遠了,大人,它的戰鬥力越來越強,我感覺,它還在成長變強。”
馬庫斯看到抖森叼著冰樹蛙,搖著尾巴,屁顛屁顛把戰利品放在驪龍馬旁邊,由衷讚歎道。
飼養一隻有戰鬥力,並且忠誠勇敢的魔獸,實在太實用。
李斯特高興的扔出一條油煎肉條,犒賞抖森——抖森嘴巴很挑,不吃生食,最喜歡吃油煎食物。
“我一開始以為血脈果實失敗,沒能改變它的血脈,它依然是暴土狗。但現在,一切都還不能輕易下結論。馬庫斯老師,你有沒有覺得,進入荊棘嶺兩過去,抖森的體型又大了一圈?”
“的確大了一圈,現在的抖森,有老虎的體型大。”
成年暴土狗,頂多能比擬豹子的體型,現在的抖森,已經達到老虎的體型,而且還在繼續生長。
李斯特揮揮手,抖森又竄出去,繼續它的獵殺大業。
“不管怎麼,抖森才半歲,還沒成年,已經這麼強,等它成年後,中級魔獸以下,怕是沒有對手。”魔獸發育普遍較快,但抖森明顯更快。在城堡裏,李斯特可從來沒有虧待過它,大魚大肉伺候。
比起普通魔獸在森林裏,吃生食充饑,抖森一直都是吃熟食,營養利用率更高。三個月不到,就能釋放魔法,半年就能與成年魔獸搏殺。吃過血脈果實,身體暴漲,魔力暴增,直接把低級魔獸按在地上摩擦。
等抖森成年,珊瑚島魔獸,除了紫沙鱷,怕是沒有抖森的一合之敵。
就在話間,抖森又遇到了一隻魔獸,這是一隻巨大的雷牙野豬,後麵還跟著四隻的雷牙野豬。
很可能跟南邊荊棘嶺的那隻雷牙野豬,是一家子。
麵對抖森,大野豬相當狂暴,可是抖森遠比想象中要狡猾,直接周旋著撲過去,咬死野豬。
不跟大野豬正麵交鋒。
等大野豬的魔法雷擊閃狂轟濫炸,魔力消耗一空後,它才開始釋放岩石刺,調戲大野豬。最終找到機會,將雷牙野豬撞倒在地,補上一根岩石刺,穿過雷牙野豬的脖子,送野豬全家團員。
馬庫斯握著弓箭,基本上沒有施展的機會:“魔法釋放時機,恰大好處,抖森的智慧很高,大人對它的訓練,十分富有成效。”
李斯特同樣無所事事:“它確實很聰明,魔獸依靠本能,它依靠腦子。”對抖森,他是越看越滿意。
有了抖森,清剿任務和遊玩一樣輕鬆。
馬庫斯沒有讓扈從騎士們閑著,在遇到一隻落單的風刃狼時,他讓李斯特將抖森招回來,然後安排扈從騎士去圍攻風刃狼:“這是一隻年老氣衰的風刃狼,它已經開始掉毛,應該是被狼群趕出來了,交給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