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根據羅林警官對海倫生前生活習慣的調查,得知海倫是一個左撇子,她平時不管是寫字還是倒水都習慣用左手。但是凶手卻不知道,所以凶手才會把手槍放在海倫的右手中,由此羅林推斷海倫是被謀殺的。

265.傑利摸黑進去開燈,而教授的屍體橫在門口,他卻沒有被絆倒,說明他早已經知道那裏有具屍體。

266.如果真是歹徒搶錢,是不會把錢一捆一捆地拿出來,而給出納員留下一個空包的。

267.如果一個人正麵撲向另一個人,槍彈是不可能從他的左耳射入的。

268.斯汀娜說家裏停電3天了,可是實際上隻停了一個晚上,冰箱裏的汽水還是冰涼的,福森特探長喝了以後,便知道她在撒謊。

269.康納利平靜地說:“球星中有英國人、德國人、巴西人、意大利人,怎麼都用英文簽名呢。”

270.如果女營業員不曾給詹姆斯發過電報,那她怎麼知道有人給詹姆斯發過電報呢?顯然不合邏輯。

271.肖恩探長沒有說過溫尼特死在哪個城市,海莉卻說他到鹿特丹去了,說明她就是當事人。

272.基米說他從來沒有來過戈裏的家,可是他卻熟悉電話機在哪裏,說明他是在撒謊。

273.皮鞋店老板說他一直臉朝著牆壁,那麼他怎麼會看到劫匪衣服身後的特征呢?說明他遭到搶劫的事情是編造的。

274.切斯沒有莫比的地址,而又能找到他家,說明切斯一定是偷了莫比的懷表,並一路追蹤找到了莫比家的地址,然後等待報上的懸賞啟事。

275.雖然加百列宣稱不曾見過一位伊曼紐爾醫生,可是卻又知道這位醫生是位牙醫,這便露出了馬腳。

276.宋局長用日語說:“你可以走了。”由於李勝連日來十分緊張,急於離開公安局,當他聽到宋局長的話後轉身就走。狐狸的尾巴終於露出來了。

277.偷鍋賊說自己無法背走鐵鍋,包拯就故意把鐵鍋獎給他,偷鍋賊不知道是計,熟練地把鐵鍋背在身上就走,揭穿了他背不動鍋的謊話。

278.溫斯探長故意讓阿萊去拿懷表,卻沒有告訴他案發現場在哪裏,阿萊不知道讓他去取表是一計,直接就來到了旅館的房間,可見他是凶手。

279.海爾博士利用了犯人的心理作用,真正的罪犯不會真把藥服下去,而沒有犯罪的人卻很坦然地把水喝了。正如俗話所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280.假如佩奇是無辜的,他不可能一看到槍就知道妻子是被敲死的!他本應認為妻子是被槍殺的。

281.死者沒有穿上衣就去開門,可以斷定凶手與他一定十分熟悉。因此,凶手正是他弟弟。

282.凶手是死者的經紀人。警方注意到他的眼睛受傷了。經過醫院的調查,他根本不是得了什麼紅眼病,而是被什麼東西刺傷了。顯然,他是在和秋子的搏鬥中被窗戶的玻璃刺傷的,在他殺死秋子逃離現場後又從外麵扔了石頭把玻璃砸碎了,目的是為了混淆警方的視線。

283.原來,平常盲人進房時聽慣了座鍾的“滴答”聲,現在聽不到了,說明小偷恰巧擋住了座鍾。所以,他向座鍾方向開了槍。

284.這個人既然說自己迷了路,沒有來過這裏,卻能夠知道炭塊已經涼到把手伸進去不會燙傷的程度,這不是自己犯了邏輯錯誤嗎?顯然他就是凶手。

285.約翰不止一個妹夫,但他卻能夠準備地說出死者的名字是史密斯,顯而易見他是凶手。

286.凶手應該是電報局的職員。

287.罪犯就是梅麗。

288.其實員工的草棍是一樣長的。勞思故意說有一根稍長些,小偷做賊心虛,怕當眾出醜,就把自己的草棍掐去一截,這樣一來,他的那根草棍就比別人短了一截,正好露出了馬腳。

289.那個農民打扮的人說他喂養的騾子生產,完全是個謊言。因為騾子是由公驢和母馬交配生產出來的。

290.酒吧老板本應該不知道稅務官已經死了,所以他就是凶手。

291.被拘留的是甲。

292.經過幾年,紅棗早該黴爛。新紅棗顯然是鄰居換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