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在湖裏麵的歹徒有逃脫的可能性。

449.一共損失了100元。

450.凶手是錢裏可。

451.死者骨骼上的黑斑通常是硫化鉛留下的痕跡,證明死者生前曾經接觸過大量含鉛毒塵。侵入體內的鉛有90%~95%的可能會形成難溶的磷酸鉛,並沉積於骨骼中。由於無名屍體沉在塘底,屍體腐敗後產生的硫化氫氣體與骨骼中的沉積鉛發生了化學反應,生成了硫化鉛,從而形成了黑色的骨斑。博士據此斷定死者應是重金屬冶煉廠的工人或附近的居民。

452.凶手用的子彈是用跟死者血型相同的血液特製冷凍而成的,射死者體內後便溶解消失了。

453.男人把無色透明的毒藥藏在方形的冰塊裏,然後用此冰塊調製了一杯威士忌蘇打。當男人自己先喝時,冰塊尚未融化,所以酒中無毒;等女人喝時,隱藏在冰塊裏麵的無色毒液已經溶入酒中,女人便中毒而死了。

454.警探說的目擊者就是雷達。

455.蚊子被小偷拍死後,掉在了密室內,留下了他的血跡。通過血跡,檢驗出了小偷的血型。

456.凶手是管家。

457.凶手將人殺死後,將屍體拋到行駛在路上的火車上,當火車經過拐角的時候,因為向心力的作用,屍體便拋甩了出去,造成了拋屍荒野的景象。

458.探長以他敏感的舌尖品嚐了兩道血跡之後,很快鑒別出巴爾肯的血跡。

459.錄音時兩個指頭按鍵,放音隻按一個鍵。

460.如果案發時比希正在看電視,一定會留意到電視機熒屏因為受到電波幹擾發生變化。所以他在撒謊。

461.銀簪發黑便是證據。

462.刑警事先在錢箱裏放了一個電子跟蹤器,所以執行任務的刑警很快地找到了綁匪藏身的地點,解救了人質。

463.尼克用閃光燈對著對方的眼睛閃了一下,讓保安眼睛暫時失明,他就可以趁機逃走了。

464.凶手所謂的“一整天沒出去”是謊言。

465.這位攝影師有著豐富的攝影經驗,他斷定歹徒給董事長女兒拍照的時候,歹徒的相貌一定會映在她的眼球中。拿到照片後,他運用先進的攝影技術,將照片放大,直到能夠清晰地看出歹徒的相貌。這樣警方就可以抓獲歹徒了。

466.科學根據是:7月20日是上弦月,10點鍾時月亮已經西沉,不會有月光。即使證人記錯了時間,把作案時間推前,月亮還在西天,月光從西邊照射過來,如果凶手麵向西,藏在樹東邊草堆後麵的證人是無法看到其麵容的;倘若作案者麵向證人,月光照在作案人後腦勺上,證人依然無法看到其麵容。

467.屏幕上顯示的雖然是一份遺書,但電腦的插銷沒插,也就是說電腦用的是內存電池,而這種電池最長的工作10小時。死亡時間是兩天前,電腦早該關機,不可能把遺書顯示出。

468.氨基比林藥片和牙簽是傳遞情報的工具。

469.凶手給被害人服用了麻醉劑,並在船上做了手腳使船緩慢進水。這樣在一個多小時後被害人藥效尚未完全解除時船沉入水,致使被害人在半清醒的狀態下溺死。

470.老人是利用幹冰的特性。他確實用那個紙包裝箱作上吊墊腳物。不過,在箱子裏放了一塊幹冰。幹冰堅硬可當凳子用。同時,由於氣化作用,屍體被發現時,幹冰已經消失了,而箱子又不會濕。幹冰氣化過程中產生二氧化碳,被換氣扇抽到室外。

471.汽油燃燒後的產物是有毒氣體一氧化碳。小李在發動機運轉並開啟空調的情況下使門窗緊閉,排出的一氧化碳在車內越積越多,死神悄悄地降臨到他倆頭上。

472.會計說自己是用水把火撲滅的,又說火災係走電引起,這違反常規。

473.一個人先攀上軟梯,另一個人待水齊到頸部時開始攀升。攀升速度與水漲的速度相等,使水的高度始終在人的頸部。借助水的浮力,軟梯就可以負擔兩個人的重量了。

474.在黑暗中,盜賊將大魚缸碰翻,掉在地板上摔碎。電鰻便爬到地板上,而且碰到了盜賊的身體使其觸電身亡。

475.冰柱,作案後男子將冰柱吃了。

476.膠管裏的氣體全是尼克自己呼出的氣體,基本上是二氧化碳。沒有氧氣,尼克在水下無法呼吸,會窒息而死。這樣簡單常識,醫生當然懂得。所以,尼克是被他用這種方式謀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