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秦王朝的建立和傳播控製(4)(1 / 3)

他把君王與民眾關係比喻作父母與嬰孩的關係:一方麵要對百姓修刑重罰,因為老百姓對事物的認識還停留在嬰孩階段,不知道頭發不剃掉頭病治不好,不知道膿瘡不擠破潰爛更嚴重;另一方麵要“言必行、行必果”,因為嬰孩是無知的,他們的一切都是跟父母學來的,跟嬰孩說話當兒戲,他們就會學成後反而來欺騙你了。前一觀點,韓非強調在治理國家上不必聽命於民意,而更應遵循法治;後一觀點,韓非又強調了對人民要加強教育,使民眾安於農耕。所以韓非的傳播思想裏既有消極的內容,也有積極的思想。

四、析“矛盾”非“窕言”的傳播思想

韓非認為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造成了“言無定術,行無常議”的思想混亂,而君王們卻兼而聽之,無所適從,這對於社會的穩定毫無益處。他運用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傳播技巧,充分展開論辯,批評儒、墨兩家稱道堯舜之言論,提出“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在《難一》篇裏有這樣一則著名的寓言: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盾之堅,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盾之說也。

在韓非看來,“賢舜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德化”,二者必有一非。在《難勢》中他又一次引此寓言,說明社會的政治傳播隻能采用一種辦法,因為“勢治”和“賢治”是兩個不相容的概念。韓非的“矛盾說”也是為控製傳播服務的,他希望結束春秋戰國以來的百家爭鳴局麵,禁止互相對立的各派學說的論辯,使法家思想能獨居於當時的統治地位。

韓非一方麵看到了自然界和社會裏大量存在著矛盾的對立物,“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也看到了矛盾的兩個方麵互相對立,互相依存,但是,另一方麵他也看到了矛盾的雙方的發展和在事物中的地位是不平衡的,所謂“凡物不並盛,陰陽是也”。但是矛盾的雙方既對立又統一,但是在運用概念的時候則必須是明確無誤的。他舉出了六類情況:

道不同於萬物,德不同於陰陽,衡不同於輕重,繩不同於出入,和不同於燥濕,君不同於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無雙,故曰一。

這裏所指的“道無雙”,就是指“道之出”必為一。韓非並不認為矛盾的雙方是平衡的,認為矛盾的雙方必有一是矛盾的主要方麵。因此韓非主張在權衡利弊得失的時候,要考慮到矛盾的主要方麵。他說:

古者有諺曰:“為政猶沐也,雖有棄發,必為之。”愛棄發之費而忘長發之利,不知權者也。法所以製事,事所以名功也。法有立而有難,權其難而事成,則立之;事成而有害,權其害而功多,則為之。無難之法,無害之功,天下無有也。是以拔千丈之都,敗十萬之眾,死傷者軍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傷,而賀戰勝得地者,出其小害計其大利也。夫沐者有棄發,除者傷血肉。為人見其難,因釋其業,是無術之事也。先聖有言曰:“規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無奈之何!”此通權之言也。

管理國家就好比一個人要洗發,即使因此凋落一些頭發,但會有利於長發;如果不舍得掉頭發而放棄長發的好處,便是不懂得“權”的重要性。這又好比戰爭,戰爭要死一些人,但因此可以獲得土地,換取國家的強大。利害正是這樣一對矛盾,權衡“利”、“費”、“功”、“害”的輕重,應該“去其小害,計其大利”。

同時韓非還指出,矛盾雙方的主要方麵隨著客觀條件變化也會發生變化,水能克製火,但是條件發生變化,火也能反過來克製水。他舉例說:“今夫水之勝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間之,水煎沸竭盡其上,而火得熾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勝者矣。”把水限製在鍋裏,火就能克製水,把水燒開,因此水失去了所以勝火的條件。這是很符合辯證法的觀點。韓非把這種思想應用於傳播思想上,則指出言語、計謀、思維、行為、驗證的五個條件:

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觀矣。

韓非認為必須符合上述五個條件才能進行傳播:“端”指因果關係,“地”指社會環境,“天”指客觀規律,“物”指事物情勢,“人”指具體對象。

正由於此,韓非認為論辯的關鍵是內容,在於能否抓住事物矛盾的主要方麵,能否分析事物矛盾形成的客觀條件。他用“秦伯嫁女”的曆史事實和“買櫝還珠”的寓言來加以說明:

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為之飾裝,從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桂椒之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翡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

在處理“嫁女”和“嫁妾”、“買珠”和“賣櫝”之間的關係時,有的人被事物表麵的華麗文飾所迷惑,結果主次不分,本末倒置,成了永遠遺憾的笑話。韓非借此批評墨子的言論,文采優美反而損害了文章的內容,影響了文章的價值。韓非進一步從傳授兩個角度分析了事物本質特性與非本質特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