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遊龍與公司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涉及到企業的破產法等方麵的知識。
通過以上關係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得出民商法其實質是通過各種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的概念來體現的。也就是說民商法把各種公民之間的關係和各種繁雜的社會現象統統還原為一種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概念,即可稱之為民事法律關係。這種民事法律關係從總體上來說可以歸納為四類也就是債權法、物權法、繼承權法和人身權法。而其中債權法和物權法又構成民事法律關係中的財產關係,人身權法和繼承權法構成民事法律關係中的人身關係。這樣整個民商法就構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體係。
總之民事法律關係內容的實質也就是規定和保障平等主體合法的民事權利。可以這麼說民商法其實也就是一部權利法。正確地理解和掌握這一精神實質對創業的實踐有著非常現實的指導意義,可以幫助企業經營者走出誤區,規避陷阱。
208.民商法的主體有哪些
一個企業從登記到終止,其實無時無刻都處於民事法律關係之中。那麼究竟什麼是民事法律關係,它又有何分類呢下麵我們將具體細談。
一般來說,民事法律關係即是指平等主體之間所發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規範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是民法對平等主體之間的
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加以調整的結果。其中民事法律關係中的主體主要包括有:
1.公民
指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2.自然人
指因出生而獲得生命的人類個體,即包括本國公民,同時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藉的人。
3.個體工商戶
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人。
4.農村承包經營戶
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農村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人。
5.個人合夥
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人。
6.法人
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我國把法人分為全民所有製企業法人、集體所有製企業法人、私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獨資企業法人等。
7.聯營
企業之間或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所組成的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可以成為法人。
總的來說以上無論哪種形式的公民或法人,他們的民事主體地位均一律平等,不加任何限製,也無任何例外,機會均等,公平競爭。
209.民商法包括那幾類法律關係
首先,財產關係指的是人們在占有、使用、交換和分配社會物質財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經濟關係。民法所調整的,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也就是一種主體之間的聯係,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反映生產資料所有製的財產關係;
2.反映物質資料所有製的財產關係;
3.反映公民去世後財產轉移的遺產繼承關係。
以上這些財產關係,反映在民法的關係上即為平等主體的財產所有權、債權、知識產權和繼承權等各種民事權利。但是這些關係之間就民法而論彼此之間都是平等的、指向的、協作性的,等價有償的社會經濟關係。
另一方麵對人身關係而言,它主要是指基於人格和身份所發生的社會關係,主要分為以下三大類:
1.與一定財產關係相聯係的人身關係。比如著作權、發明和發現權。
2.與一定財產關係沒有聯係,但需要設立民法特殊保護的人身關係。比如肖像權、姓名權等等。
3.與財產關係無關,需要民法特殊保護的人身關係,例如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等。
210.什麼是代理製度
我國在民事法律行為中還規定了一種代理製度,所謂民事代理就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權範圍之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獨立與第三人實施民事法律,由此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的一種法律製度。
采用代理製的方法對一位同時想做好幾件事的企業經營者而言可以說是分身有術了,自己幹不了請別人幹,往往會給你帶來很大的便利。使你能夠克服掉健康、精力、知識、技能、經驗、網絡、信息、機會、時間、空間等方麵的局限性,從而增強其活動能力和競爭能力。當然在實施代理製的過程中被代理人一定要向代理人講清楚代理的權限、範圍並約定好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否則代理也會給你帶來很大的麻煩,下麵讓我們來看兩個故事相信會對你了解代理製度有更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