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的。”
葉晟和淩雪劍都沒把這場所謂的起義當回事,隻是覺得徐誌安欺壓百姓,讓百姓日子過的太苦,讓這群半大的孩子心生憤恨。
花燈節當天,葉晟帶著靈穴間像一對普通夫妻一樣在東梁街上逛著,看似漫無目的,可實則一直在盯著徐誌安。
雖然穿著一身金色的綢緞袍子摟著自己的小妾,在街上逛蕩著,時不時看中了什麼東西,伸手就拿,也不付錢,小販們不敢吱聲。因為徐誌安的關係,讓東梁街的氣氛帶著一些詭異,就好像這個花燈節是為徐誌安一個人過的似的。
葉晟還在街上看到了那幫孩子的身影,一個個的穿梭在人群裏。
不知道為什麼葉晟心裏總是帶著一點淡淡的不安。
不過片葉晟就知道這種不管是從哪裏來的,就是這幫孩子身上。
是他想的太簡單了,都是有血有肉的人,誰會不心疼自己家的孩子呢?怎麼會讓孩子幹這麼危險的事情呢?這麼多孩子,就沒有一個孩子的父母阻攔嗎?
不對,他們當然會心疼自己家的孩子,也不會讓孩子幹什麼危險的事情,又或者說他們不認為殺徐誌安這樣這件事情會給這幫孩子帶來危險呢?所以才沒有人阻攔呢!
徐誌安就沒有把涼州城的百姓當人看,在徐誌安的眼裏,涼州城的百姓甚至都不如他家門前的狗,這種人在涼州城的百姓眼裏又是什麼樣的呢?
人渣敗類!這種人就該死!咱媽孩子的簡單計劃在正常情況下,當然殺不死徐誌安,可在不正常情況下呢!在所有人都想學轉死的情況下,拿這幫孩子真的會失敗嗎!
人人得爾誅之!
一切都安定下來了,不過,短短數年,葉晟好像,經曆了幾世的坎坷繁華,走過路過,看到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這是不同於21世紀的繁華,就像曆史課本裏那種泱泱大國,從無到有的過程,以前看著文字,總覺得太過蒼白,可當真正經曆過這一切之後,才能感覺到那種從內心油然而生的自豪感,葉晟也沒想過,真的有那麼一天,自己也會成為曆史中的一員,看萬水千山,國破家亡。
如今的繁華盛世,每一個角落都有葉晟的影子,隻有真正經曆過的人,才知道這一切有多麼的不容易,一步一步扶持著一個王朝走到如今的地步。
葉晟人雖然離開了皇朝,可他的名字卻流傳於世,在黎明百姓之間,口口相傳,我不是在歌頌他的英明。
葉晟的能力地位,威望,比皇帝還要高,也許有人不知道如今的皇帝姓甚名誰,但一定知道,如今的國泰民安,百姓能安居樂業,是一個叫葉晟的男人創造出來的,是葉晟讓他們吃上了飽飯,穿上了暖和的衣服,沒讓他們凍死在大雪裏。
百姓們有錢了,吃的起飯了,也沒忘記了葉晟,於是眾望所歸,在沒有人組織的情況下,百姓們自覺女款,葉晟的第一座香火廟蓋在了皇城腳下的一個小村莊裏,無聲無息的建了起來,其實不過是用柱子搭出來的一個屋子,雖小但勝在整潔,擺了一張桌子不燃香,不貼畫像,隻是用紅紙寫了張長命百歲四個字,也沒有什麼新鮮水果的供奉,桌上都是一些土雞蛋,大米,羊肉,一些村民們自己家裏最好的飯菜,偶爾會有還在淘氣的小孩子會從山上背回來一些野果子,路過也會放兩個在桌子上,老老實實的做兩個輯。
廟門邊貼了張告示,食物不浪費,不歧視乞丐,可以吃不可以扔,廟裏可以休息,但不可吵鬧,離開前請打掃幹淨。
字跡歪歪扭扭,勉強能看出的是什麼,明明一點威懾力都沒有,可從來沒有人違背過。
桌上的食物沒扔過,廟裏沒髒過。
哪怕是江湖上有名的高傲俠客,惡人怪盜,路過這裏也沒對這一看就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村民寫的話有什麼意見,後來當今的皇帝下令重修香火廟,並改名為宏恩殿,供奉長明燈千盞,大陸各地陸陸續續的起了千座宏恩殿,宏恩殿所落之處,從為起亂。當然這是後話了。
“你說這幫人,我不過是吃饅頭的時候不小心掉了一塊,居然被人轟出來,這可是我自己的殿,我被人從我自己的殿轟出來,這要是傳出去還不得讓人笑掉大牙啊。”
葉晟叼著一根狗尾巴草坐在樹杈上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