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提供城市發展綜合服務設施和基礎條件的經濟活動,與城市的經濟發展緊密聯係,全方位相關。世界各國的發展經驗表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是其他產業發展的基礎和條件,而且自身就是一個潛力巨大的產業,推動國有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建資金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糧草”,而城建投融資體、機製則是籌措“糧草”的手段,本章以上海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發展的戰略為研究對象,不僅可以探究上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之路,還可以更好地定位政府和國有資產在相關領域的作為發揮,相信這些經驗對國內其他城市和地區的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也是大有裨益的。
(第一節) 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模式
一、經濟學家的觀點
在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上,經濟學界通常的觀點認為:基礎設施是公共物品,應該由政府投資。這種觀點在經濟學界由來已久。一個多世紀以來,不勝枚舉的經濟學家都曾以燈塔為例論證公共財政存在的必要性。早在1848年,英國經濟學家穆勒在他的名著《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就分析了燈塔必須由政府出麵建造的理由。他說:“雖然海中的船隻可以從燈塔的指引而得益,但要向他們收取費用就辦不到。除非政府采用強迫抽稅的辦法,否則燈塔會因無利可圖而無人建造。”1883年,斯奇維克在其《政治經濟學原理》中說了幾乎類似的話:“建在適當地點的燈塔使船隻航行得益,但卻難以向船隻收費。”1932年庇古在《福利經濟學》裏以燈塔為例論證他的政府幹預觀點,認為私人建造燈塔的收益遠遠低於社會的收益,所以政府建造燈塔是必要的。1964年保羅·薩繆爾森在其著名的《經濟學》教科書中從邊際成本的角度論證燈塔應該歸類為公共物品。他說:“在燈塔的例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燈塔的經營者不能向得益的船隻收取費用,這使燈塔宜於被作為一種公共事業。但就算是燈塔的經營者以雷達偵察的方法,成功地向每一條船收取費用,為社會利益,要像私人物品一樣地以市價收費並不一定是理想的。為什麼呢?因為對社會而言,向多一條船服務的額外費用是等於零。因為這個緣故,任何船隻被征收任何收費都可能放棄對燈塔服務的使用,這對社會是一個損失——雖然這收費是僅足夠維持燈塔的經營費用。”同時,薩繆爾森又提到:“燈塔的光芒幫助每一個能見到它的人。一個牟利的廠商不會去修建燈塔以賺取利潤,因為除非克服巨大的困難,否則該廠商是無法從每一個燈塔的利用者那裏索取價錢的。這肯定是一種政府自然承擔的活動。”盡管經濟學家們理論上認為基礎設施應該完全由政府投資,但在實踐中政府包攬基礎設施投資卻行不通。
二、基礎設施建設模式回顧
(一)國外典型基礎設施融資模式
國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具體融資方式,比較典型的為“美國模式”和“日本模式”。
1.“美國模式”
“美國模式”的市政融資方式以債券為主,發展曆史較長,已經成為美國經濟發展融資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美國免稅市政債券的存量約為1.4兆美元,近年來每年仍要發行2000億-3000億美元的市政債券,占美國債券市場的13%,其中長期債券的發行在1997年、1998年分別達到2210億美元、2860億美元,分別占當年市政債券發行總額的83%和89%。美國市政融資債券的顯著特點:
(1)“美國模式”市政融資的核心是運用市政或項目的現金流支持債券發行。其實質是償還資金的擔保問題以及州和地方政府的信用問題。據此,通常將債券劃分為以下幾種:
普通義務債券——又稱為整體責任債券。政府對債券提供全麵的信譽和信用支持,表明除非受到某種限製,政府將所有的收入來源用以償還債券。
收益債券——這種債券類似項目融資,以向使用者收費而產生收益作為償債的來源。此類債券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但一般以基礎的收入作為抵押和擔保。
特別稅收債券——這種債券是以政府立法規定的某種具體稅收來償還債券。
特別估價債券——這種債券通常根據對受益不動產設施的估計提供還款保障。
“美國模式”市政融資通常通過金融擔保及保險公司的參與提高債券信用等級。影響市政債券收益率的最大因素是市政債券的基礎信用評級。為了提高市政債券的市場覆蓋率,在20世紀70-80年代初,美國由保險公司和信用擔保行業從事債券擔保的業務逐漸發展起來,通過對債券提供擔保或保險實現信用升級(CreditEnhancement),信用增強方式包括由第三者在發行體出現無法償還債務時擔保債務償還。在美國,約有50%的市政債券是由金融擔保和保險公司保險的。由於擔保機構的信用等級通常為AAA級,而這類市政債券也就被看成AAA級信用,否則該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比較低的。例如,如果一個州或地方政府隻以其本身的信用發債,利率有可能會是7%,而如果該債券被一家有AAA級信用的保險公司擔保,其利率就可降至5%。這2%的利差,就是保險條款對政府的價值。如果保險費用低於為債券節省的利息,政府就會願意為其債券保險。有時商業銀行也通過發行短期信用證為市政短期債券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