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11月。23號我和花花分手,24號我過生日,25號他的生日,26號我們正好半年了。27號,tmd我痛經。
痛到直不起腰地直哼哼。老媽對我噓寒問暖,還給我衝了好幾杯蜂蜜水,我看著水杯,突然很想哭。
花花是個不怎麼會疼人的孩子,每次我來例假的時候,我都會十分誇張地喊著:肚兒疼~!然後他就會笑著說:去喝點熱水。
感冒的時候,我說難受,他說:多喝點熱水。
和他以及朋友們出去聚餐,喝了一瓶啤酒我也裝得很暈的樣子跟他抱怨,他也會說:去喝點熱水。
——這萬能的熱水啊。
我說花花怎麼什麼事兒都能“喝點熱水”解決呢?萬能的熱水啊。
於是後來我再喊難受的時候,他都會笑著說:去喝點萬能的熱水。
雖然分手了,但一幕幕實在是清晰得很,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去想他。好吧好吧。現在隻能想想了。
給他起名“花花”,是因為剛在一起的時候他的嘴實在甜得不得了,會把我哄得直要飄起來,於是我就叫他“花花”,小名“小花”。
認識他的方式實在是令我倆都鬱結不已,以至於後來都不願承認,我們是由“相親”認識的。
所以,現在我要教你,花花,不要再相親,這種交女朋友的方式不適合你。如果看上哪家的女孩,先從朋友做起,一點一滴的了解她,知道她的性格,明了她的品質,然後確定她是你想要的那個,再進一步去追。
由於我們相識的方式,從開始就注定就兩個結果,一是連同介紹人一起吃過飯之後大家客套兩句再見之後也許再也不見,二是在一起。
在一起還有兩個結果,一個是我們剛開始時那樣,甜甜蜜蜜。另一個是我們現在,互為陌生人,不聯係。
——記得第一次見你,我甚至不太敢直視對麵的那個人,隻好跟著介紹人一起東拉西扯沒話找話,他也不跟我說什麼,隻是偶爾抬起頭看到他的側臉,似乎也不太好意思看著我。
介紹人過了一會兒就離開了。這時心跳開始變得異常。
花花,我那時一點都沒有感覺,對你真的沒有什麼感覺,我從來都不信奉什麼一見鍾情,知道你也是這樣。所以那天,我根本沒有怎麼看你,自然也就對你沒什麼印象。
下一次,花花,你還會這樣吧,明明隻是新鮮感就打算繼續交往下去嗎?這樣太不明智了。
許多男生在挑選女友的時候都會犯同一個毛病,他們不會先去了解這些女孩的本質,她的性格。決定他們去追女孩的最占先機的理由就是:長得好看。
為什麼不先了解一下這個好看的姑娘,是不是善良呢?
像我,就是表麵很善良。
我問過花花,你第一次見我是什麼感覺呀?(這是一個值得撒嬌耍賴的問題,無論你答什麼我都會跟我哼哼嘰嘰地挑小毛病,這是女孩子撒嬌的一種體現。估摸著你不懂這個,所以我在這兒提示一下。)
你答:你長得好看唄。
呸呸,我說你花花吧,瞧你答得就這麼花。
你又笑著說:“你總說我花,我說真話也說我花。”
這時我再追問上個問題,要求你說真話(小花,這時你本應該堅持花下去的,不要說實話。無論哪個女孩子,都喜歡聽好聽的假話,不喜歡聽難聽的真話。隻要你花得不誇張,保證你會安全過關,否則這就是一個陷井啊,你會被刺兒得體無完膚的。)
不過那時我們剛認識,我還沒露出自私討厭的小本性呢,所以當你說出那句“看著就覺得你這人挺妖兒道”的時候,我也就是撒撒嬌跟你哼哼兩句就算了。
下一次,你別犯這種言論上的錯誤了。無論哪個姑娘都不會喜歡聽難聽的真話的。上一次我問過你愛聽好聽的假話還是難聽的真話時,我就忘記告訴你——或者說我根本不想讓你知道,女孩子無論任何時候都愛聽好聽的,無論是真話還是假話,而且,隻要是她最愛的人說的,都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