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不準買這種東西吃了,不好吃也就算了,還容易致癌。”林培希用不容反駁的口吻說著。
我卻不以為然,知道會致癌,剛才你還要吃。當然,我是沒敢把這句話說出口的,因為我知道他確實是出於好心。
繼續往前走,一路上美食不少。可是當我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之後,林培希就會用眼睛瞪著我,我隻好訕訕地收回往前湊的身影,撇撇嘴表示我的不滿,但也隻是撇撇嘴。我對自己沒骨氣的行為很是鄙視,可是隻要看著林培希,那包含著關心與責備的眼神,我就隻好放棄掙紮的打算。
為了停止看得著吃不著的折磨,我決定去工藝品一條街。
走在不寬的街道上,我被兩邊琳琅滿目的商品幾乎晃花了眼。對於那些造型獨特,創意十足的商品,每一個我都愛不釋手,翻翻揀揀地不停逗弄。攤主們總是耐心地給我講解這個該怎麼弄,那個該怎麼玩,卻沒想到玩完之後的我,總是拍拍屁股走人。這樣逛了幾家之後,我明顯感覺到林浩、林培希故意與我拉開一段距離,隻是在後麵遠遠地跟著我。“死要麵子活受罪的男人。”我在心裏對他們的這種行為強烈不認同,“玩玩不買又不是很丟臉的事情。”
想著再這樣逛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正準備回頭找他們,卻看見路邊一家小店的櫥窗上掛著一根黑色皮繩墜著的狼頭。這個狼頭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吸引我的是它的眼睛,冰冷,孤傲,像極了那個唱著《回家》的林培希。我不由自主的停住腳步,思索了0.01秒後,我的身體已經進到了店內。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之後,這根項鏈到了我的手上。店主還頗為熱心的建議我說,這個純銀狼首挺適合送男孩子的,不如在背麵該上他的名字,這樣會顯得更有意義。鬼使神差的,我竟然接受了老板的建議,讓他在背麵刻上了“LPX”。
看著老板拿著工具三下五除二的把這三個英文字母刻上去的瞬間,我隱隱約約有種腦袋被驢踢了的感覺。這要是讓林培希知道了,會不會認為我在暗戀他。在這種惶恐心態中我居然還有一絲隱秘的期盼,腦子裏也在遐想著林培希收到這個禮物時的表情。
惴惴不安的揣著這要鏈子走出了店門,正看見他們兩個東張西望地四處找我。
看見我安然無恙地出現在他們麵前,林浩明顯地鬆了一口氣。林培希卻黑著一張臉,像誰欠了他五百萬。
“真是少爺脾氣。”我認命地跟了上去,低聲下氣地賠禮道歉,解釋我為什麼會在他們眼前消失十多分種之久。當然關於我買了什麼東西,我是絕口不提的。讓我意外的是,他們好像也沒有興趣知道。這讓我的內心小小地失落了一把,不想讓人知道是我的事,但是他們表現出來的無動於衷,可是深深傷害了我的自尊的。他們一定認為我買的東西特幼稚,特不值一提。
“你們為什麼都不問問我買了什麼?”我不甘心地問道。
“不用問,你也會主動說的?”
“你能買什麼好東西。”
好家夥倆人居然異口同聲。一個我是你哥,我最了解你的樣子。一個滿臉的鄙薄不屑。
我對著林培希做鬼臉:“誰說我不會買好東西的,這個東西絕對是個好東西。”又跳到林浩麵前,“我原本是打算告訴你的,但是看在你那麼肯定的份上,我決定不說了。”
甩甩頭,昂首闊步往前走,驕傲地像剛下了一個蛋的母雞。肚子卻在這時不合時宜的咕咕叫了起來。
林培希很不給麵子的笑道:“驕傲的公主殿下,我們是不是該去吃飯了呢?”
“當然。”雖然在氣勢我已經輸了,但在語氣上還是要表現的很剽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