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采薇虛弱的問:“水呢?給我一口水總可以吧?”

楊三姐忙不迭的爬起來:“娘你等等,我這就去給你拿水。”

楊四郎湊到幹草鋪前,握著餘采薇的手臂把鼻涕都給哭了出來:“娘,你不要死,你死了四郎就沒娘了。”

小豆丁看起來五六歲,麵黃肌瘦的,餘采薇今年三十三,的確是能當他娘。

可事實上她還沒有結婚,曾經倒是有幾段戀情,不是彩禮問題,就是性格問題,最後都沒能修成正果。

突然多出四個孩子叫她娘,心裏別提多違和。

根據零碎的記憶確認,三個大的,分別是十七,十六,十四年紀,最小的這個六歲。

她何德何能生出這些個好大兒!!!

楊三姐著急忙慌的用葫蘆水瓢打來了水,餘采薇上次看到這種古董般的水瓢還是兒時在農村奶奶家裏。

餘采薇被揚大郎扶坐起來,靠在他瘦弱的懷裏咕嚕嚕喝了半瓢水,胃裏才稍微覺得舒服了點。

“外麵誰在罵罵咧咧的?”

楊大郎哽咽著說:“是張嬸子又來要錢了。”

話音一落,餘采薇的腦海裏就自動拚湊起了關於一個叫張翠柳的記憶。

這個女人在村子裏出了名的囂張跋扈不好惹,原主確實欠了她錢,卻是她男人林大壯想和原主搞破鞋硬塞的。

原主一直不同意苟且之事,林大壯覺得自己虧了,回家告訴婆娘張翠柳,說他前前後後借給了原主三十文錢。

張翠柳一聽那還得了,三天兩頭來找原主要錢,可原主一個婦道人家要養活四個孩子都費勁,哪有錢還。

就這點破事,鬧的全村人盡皆知,尤其是碎嘴的婦人,沒少編排原主為了生計勾引林大壯,說的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扶我起來。”

揚大郎胡亂擦了擦臉上的淚水,把餘采薇給扶了起來:“娘你小心點。”

餘采薇踉踉蹌蹌的被扶著走出山洞。

叫罵的婦人三十幾歲模樣,穿著粗布衣,綰起來的婦人發髻被一塊灰布包著,消瘦身材,麵貌看起來特別刁鑽刻薄。

張翠柳囂張道:“終於舍得出來了?以為讓你家這幾個哭喪就能騙過老娘?”

餘采薇想拿出點氣勢出來,但她這會說話的力氣都提不上,委實拿不出氣勢,無力的說:“給我十天時間,我一定把三十文錢還給你。”

“一天都等不了,你推了兩年,今天要是再不還錢,老娘去官府衙門告你!”

“我說到做到,最後一次,就十天,如果到時候我還不上錢,任你處置。”

張翠柳不依不饒:“想要在拖十天可以,拿東西做抵押!”

餘采薇看了看身邊幾個孩子,除了楊三姐身上縫縫補補穿的還算全麵,兩個兒子上半身都衣不蔽體,想下針線估計都找不到地方,小兒子衣服和褲子更是隻有半截。

在看看洞裏洞外,裏麵隻有幾個幹草地鋪,洞門口放著一個煮飯的陶罐和幾個打磨光滑的竹節碗,再者就是堆放在門口的幹柴。

哪有什麼東西能抵押?

家徒四壁都不足以形容這家人的貧窮,她一點不懷疑耗子進來都要哭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