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生原主時血崩一命嗚呼,阿婆很快托人在林家村給父親找了個續弦。

知識家庭,不說原主熟讀四書五經,但也算知書達理,賢惠恭順。

古代莊戶女子能識文斷字,少之又少,按理說原主長大怎麼都能說一門好親事。

誰料剛及笄,後娘林桂芬就拿了老楊家十兩銀子給原主敲定了婚事。

父親原是不同意,覺得老楊家在林家村不是大姓,奈何後娘在父親麵前硬是把老楊家的二兒子人品樣貌誇出了花。

原主嫁到老楊家後才知道,老楊家二兒子楊誌高就是個潑才,好吃懶做不說,平時在村裏竟幹照貓逗狗調戲小媳婦大姑娘的事。

父親在世時,老楊家對她還算過得去,畢竟有個童生親家,老楊家也能跟著沾點光。

可沒幾年,原主生下楊三姐後,父親在書院突發心疾去世,原主的倚仗沒了,老楊家再不拿她當回事。

平時什麼髒活累活她都得幹不說,還時不時被婆母刁難,隻因娶她時花的彩禮太多,什麼陪嫁都沒有。

兩年前,楊誌高和本村小寡婦劉芳草搞在了一起,還搞大了肚子。

劉芳草原來的相公是個木匠,家裏有房有地有點餘錢,即便帶著個五歲的娃,老楊家人本著向錢看也是很滿意的。

再者原主已經三十多,半點嫁妝底子沒有,楊誌高早就厭棄,便動了休妻念頭。

原主從小在潑辣強勢的後娘手裏討生活,養成了個唯唯諾諾膽小怕事的性子,唯獨硬氣了一會,就是爭取和離,讓四個孩子跟隨自己,不然就要鬧到官府去。

在這個時代裏,休妻和離有天壤之別,被休是要連累兒孫抬不起頭的,但要休妻也沒那麼容易,需得犯下七出之條。

原主出身於知識家庭,多少懂點律法,她孝順公婆友愛妯娌,為夫家生兒育女,不與外男私交,對丈夫一句妒話不敢有,身體健康無惡疾,從不與村裏婦人嚼口舌,更沒有小偷小摸鄰裏一根針一根線。

想休妻,鬧到官府吃罪的隻會是楊誌高。

原主隻有一個信念,她在後娘手裏被磋磨了十五年,不可能再讓自己的孩子也落到後娘手裏被磋磨。

劉芳草已經懷上了楊誌高孩子,村子裏普通人家沒有納妾做小一說,劉芳草自然也不想給四個孩子當後娘。

不說別的,老大老二眼瞅著要說親,她又不是沒兒子,怎會願意拿自己的錢給前人的孩子坐享其成?

劉芳草成天和楊誌高鬧,不讓原主帶著四個孩子走,就威脅一碗墮胎藥喝下去和楊誌高一刀兩斷。

就這樣,楊誌高財色熏心,答應了和離,把四個孩子給了原主。

原主和離之後,婆家不管,娘家回不去,實在沒有地方可容身,便帶著孩子們住進了山洞,過著食不果腹的日子。

“娘,你再喝點水墊墊肚子吧,喝飽就不餓了。”楊四郎拿著水瓢遞給餘采薇。

餘采薇無語凝噎,生無可戀,這個家目前能打牙祭的東西隻有水!

神啊,毀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