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導從《明日之星》王導那拿到電話,撥打給李軒。
嘀玲玲.......
李軒通過導演王文海的信息,知道有電影要他的歌做主題曲,摁下接聽鍵。
互相介紹後,洪導直接說明來意:“我是《大魚海棠》電影的導演,現在缺一首主題曲,你的歌曲《大魚》非常適合,希望我們能合作。”
李軒聽到對方隻說歌曲適合,條件、價格一律不提,他懶得搞彎彎繞,“做主題曲沒問題,我想先看到洪導誠意。”
“兩百萬買下你這首歌,包括版權。”
“不可能,我不賣版權。”
洪導沒想到李軒初出茅廬,剛高三畢業,竟那麼難纏,兩百萬都搞不定他。
“約個時間、地點,我們詳談。”
李軒直接回話,“洪導你要是有誠意,來京都麵談。”
“好,明天我坐飛機過去,咱們見麵聊。”
......
第三天下午。
李軒來到安靜的咖啡廳,給對方發了個定位,等待洪導到來。
洪導匆匆忙忙趕到京都與李軒見麵。
李軒見對方如此著急,反倒不緊不慢。
“一千萬一首歌,不包括版權。”
“你們可以使用這首歌,但是版權我絕對不會賣。”
洪導剛坐下,被李軒嚇一跳,“你搶銀行啊?!”
他端起咖啡的手放下,“你是個新人!”
“我的歌好聽。”
“一千萬我能買十首!”
“我的歌好聽。”
“三百萬,馬上簽合同!”
“我的歌......”李軒舉起手掌,三根手指收回,豎起大拇指和食指:“八百萬!”
“三百五十萬,不能再多了,再多超預算,我也隻能放棄了。”洪導說道。
李軒伸出收回的三根手指,“一口價。”
“您要是不同意,那就算了。”
“賤賣歌曲,我肯定是不會幹的。”
這些資本家根本不缺錢,他喊得心安理得。
洪導死死盯著李軒,嚐試著討價還價,可見他不再鬆口,隻能點點頭。
他讓人把合同發過來,確認無誤後,雙方簽下大名。
“電影宣傳時,你要到場演唱主題曲,我會提前通知你過來的。”
“還有你的歌等電影上映後,再上傳音樂平台。”
李軒說道:“不好意思,你說晚了。”
“至於電影宣傳現場演唱,剩下的錢到位,一切都好說。”
“行。”
簽合同後,洪導把錢打過來,李軒把錄製好的歌曲發給他,貨到付款。
做完這事,看著銀行卡裏稅後的一串零,忽然感覺有錢真好。
給家裏轉去一百萬當零花錢。
李軒很快收到老媽的電話,他在電話裏安慰父母,讓他們不用擔心,轉回去的錢就當零花錢。
“以前都是你們給錢我花,如今該輪到我賺錢給你們花,都安心出去旅遊、逛街。”
“雖說有錢了,但也不能亂花,我給你存起來。”
當知道是兒子唱歌賺的錢,黃冬梅還是存起來,以後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