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現在正是農忙的時候,我白天要照顧老婆孩子,還要下地種麥子,所以隻能晚上去老丈人家捉雞,想著等雞以後下蛋了正好可以給兒子吃。”
“狗屁,你分明就是偷了我家的雞!半夜的時候我都聽到我家的雞叫了,早上就不見了。”
“你這是訛詐!”
“你就是小偷!”
方正一拍驚堂木,兩人就安靜下來了,看兩人安靜下來了之後,方正就問道:
“裏正和鄉長來了沒有啊?說說你們知道的情況吧!”
裏正說道:“大人啊,這個吳柳和伍明是鄰居,吳柳老婆生孩子缺營養就把家裏養的兩隻雞給殺了給老婆吃了,可是一大早上伍明就找我說吳柳昨天晚上偷了他家的雞,我就去了吳柳家,發現確實家裏多了一隻雞,他說是從老丈人家家拿來的,可是那隻雞跟伍明說的外觀樣子一模一樣的,伍明半夜還聽見雞叫,早上就不見了,吳柳家又恰好多出來了,這就很值得懷疑了。”
方正問道:“那你怎麼處置的啊?去他老丈人家求證了嗎?”
“沒有啊,伍明說他老丈人跟吳柳是一家人啊,肯定會幫著吳柳隱瞞的,不能作為證人,可是吳柳死活不認,我也沒法子了,就找了鄉長來裁斷,可是鄉長說他也沒有什麼好主意,所以就一起來縣衙找大人做主了。”
方正真是鬱悶啊,這都什麼屬下啊,一個鄉長竟然處置不好一隻雞的事情,他也沒心思處置這種小事,朝吳柳和伍明說道:
“一隻雞而已嘛,給你們一人五文錢,這雞縣衙買了,你們拿錢回去吧!”
伍明倒是沒什麼意見,一隻還沒完全長大的小母雞真不值五文錢,五文錢都可以買一鬥米了。可是吳柳第一個反對:
“大人,這不行啊!這樣的話我就背上偷雞的罪名洗不掉了,肯定有不少人會以為我是偷雞的賊,我名聲就壞了啊,我不要錢,我隻要一個清白。”
鄉長也說道:“大人,這個偷雞可是盜竊,是違法的啊,如果查實是要處以杖刑的,如果是誣告也是需要反坐的,大人不能這樣處理啊,這不利於教化百姓啊。”
方正真想說你這個鄉長處置不了,就不涉及教化百姓了,可以扔給我這個縣令,我不能扔給京兆府的刺史啊,看了看站在一旁的縣丞,看他那眼神就知道自己這樣處理不太合適,而且這個吳柳也不幹,那就隻能查清楚了。
方正打起精神,認真的思考了一下,想起來之前有一個鄉老跟自己說過,因為糧食一般就夠人吃的,所以很少有養雞鴨這些家禽的,隻有少數家裏富裕的才會養家禽家畜這些。畢竟大家都需要先保證人能吃飽不餓死了,所以很多人都是沒吃過肉和蛋這些的。
想到這裏方正看著伍明問道:“伍明,你說這個雞是你養的,你是養在什麼地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