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途黯淡,身心頹萎
元宵節一過,他覺得通身無力,像一個泄了氣的皮球,他知道,自己不能在北京再待下去了,否則身體會支持不住的。於是他趕緊離京,奔向保定任所。7天後到了保定,接任直隸總督。
到保定後,他和趙烈文談了自己北京之行的體會,尤其是陛見和接觸清政府核心人物的體會,認為趙烈文之前所見洞若觀火。他說:“兩宮才地平常,見麵無一要語;皇上衝齡,亦無從測之……恭邸(指奕)極聰明而晃蕩不能立足;文博川(即文祥)正派而規模狹隘,亦不知求人自輔……朝中有特立之操者尚推倭艮峰(即倭仁),然才薄識短。餘更碌碌,甚可憂耳!”
這時的曾國藩終於明白,清王朝已經是一艘風雨飄搖的朽船,隻會一天天沉沒,再也沒有什麼“中興”的可能了。
前途黯淡,國運衰微,“中興”之望破滅,使這位“中興”名臣的身心一下子頹萎了。長期與太平軍作戰,以及“剿撚”無功,早已弄得他心力交瘁。但那時候,似乎還有一種潛在的希望和力量在支撐著他,使他尚能勉為其難。但是,自從北京之行,陛見回歸保定後,似乎他自己也如一個腐心的蘿卜,“根本顛仆”了。先是眼睛昏暗,視物如隔迷霧,接著是疼痛難忍,吃藥針灸全無作用,不久右目全盲,左目僅餘微光。後來又得了眩暈之症,耳鳴腦漲,日夜惶惶,無法辦公,隻得具疏請假。皇帝準假,下旨問疾,讓他好好治病。
從此,曾國藩的身體開始走下坡路。
從此,曾國藩的官運已經由極盛轉衰。
從此,清王朝也迅速走向滅亡。
四、流血的仕途
在曾國藩官場生涯的前期,可謂是一介文人,但從回鄉幫辦團練開始,他就過上了“以殺人為業”的生活。
可以說,曾國藩在京城之外當官期間,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戰爭中度過的,見慣了腥風血雨,真可以說是“流血的仕途”。當然,這個流血,並不是曾國藩自己流血,而是他的士兵和敵人在流血。當然,一將成名萬骨枯。主帥的成功,往往是屬下們流血換來的。這是戰爭曆來的必然,主要責任不在曾國藩們的身上。
1.堅持“治亂世,用威典”,被稱為“曾剃頭”
曾國藩的“以殺人為業”並非開始於軍旅生涯。1853年初他被任命為團練大臣時,其職責一是“練兵”,一是“搜匪”。在“搜匪”一事上他也非常用心,還在公館中設立了審案局,並把所練“大團”的部分兵力作為他彈壓群眾反抗的武裝。
為了得到湖南官紳的支持,他先後發出《與湖南各州縣書》、《與湖南省城紳士書》、《與湖南各州縣公正紳耆書》等,命令各州縣官吏迅速從嚴“剿辦土匪”,稱“自粵匪滋事以來,各省莠民常懷不肖之心,狡焉思犯上而作亂,一次不懲,則膽大藐法,二次不懲,則聚眾橫行矣”;指出如果各縣力量不夠,盡可派人前來稟報,審案局立即發兵前往協助“剿滅”,“惟期迅速,去一匪,則一鄉清淨,剿一巢,則千家安眠”。他主張采取治安聯防的辦法,要求長沙的地主士紳,“賊蹤遠去已在千裏之外,而猶恐其分股回竄長沙重地”,所以必須嚴加預防,“查拿奸細”,“以本街之良民,查本街之土匪”;每一柵欄之中,擇良民四五家專司其事,白天留心查訪,晚上輪流看守,遇有形跡可疑者,則扭送至審案局查辦。這樣,“內奸既清,外寇自不得入”。在要求湖南各州縣普遍推行並村結寨、團練保甲經驗的同時,曾國藩還以嚴刑峻法來打擊“莠民”的反抗,對那些“素行不法者”、“造言惑眾者”,由各團練處死也無不可;“其有匪徒、痞棍,聚眾排飯,持械抄搶者,格殺勿論”;如有“劇盜”成群,嘯聚山林,打家劫舍,則發兵“剿殺”無餘。
曾國藩的做法得到了皇帝的支持。鹹豐帝給他批示:“辦理土匪,必須從嚴,務期根株淨盡。”
在長沙城裏,曾公館的審案局一時成了恐怖的代名詞。凡遇到被指控為“盜”、“匪”的,重則立即梟首,輕則嚴刑拷打。有一次長沙城內捆綁了“匪類”準備解送善化縣衙,也被曾國藩強行提到審案局,立即斬首。在這種氛圍中,士紳們紛紛告密,捕人送官,動輒擅殺,受到曾國藩的大加鼓勵。一時間不少湖南官吏紛紛效仿,如藍山知縣張嗣康在兩年任期內,僅清鄉就殺戮群眾數百人,自稱“秉性慈善”的寧遠知縣劉如玉,在3年之中“實共殺匪一千二百四十七名”。不少地區的秘密會黨宗教,遭到了嚴重破壞,骨幹力量或者被殺,或者外逃,剩餘的則藏匿不敢活動。長沙寧鄉一帶,當太平軍再度入境時,響應的力量微乎其微。曾國藩的“霹靂手段”收到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