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足智多謀的韜略第三章足智多謀的韜略 找不到的凶器
一個漆黑的夜晚,警士木村正騎著自行車沿著河邊的路巡邏。突然,從下遊大約100米處的橋上傳來一聲槍響。木村馬上蹬車朝橋上飛奔而去。他一上橋便見橋當中躺著一個女人,旁邊還有一個男的,那個男的見有人來拔腿便逃。與此同時,木村聽到“撲通”一聲,像是什麼東西掉進了河裏。
木村騎車追上去,用車撞倒那個男的,給他帶上了手銬,又折回來到躺在橋上的女人身旁。
她左胸中了一槍,已經死了。
“這個女的是誰?”
“不知道,我一上橋就見一個女的躺在那兒,嚇了我一跳,一定是凶手從河對岸開的槍。”
“撒謊!她是在近距離內被打中的,左胸部還有火藥黑色的焦糊痕跡,這就是證據。槍響時隻有你在橋上,你就是凶手。”
“哼,你要是懷疑我,就搜身好了,看我帶沒帶槍。”
那男的爭辯著。木村搜了他的身,未發現手槍,橋上及屍體旁也未發現手槍。這是座吊橋,長30米,寬5米,案犯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將凶器藏到什麼地方的。
“那是扔到河裏了嗎?方才我聽到什麼東西掉進水裏了。”“那是我在逃跑時木屐的帶子斷了沒法跑,就將它扔到河裏了,不信你瞧!”那男的抬起左腳笑著說。
那男的果真左腳是光著的,隻有右腳穿著木屐,是一種四方形的大木屐。無奈,木村隻好先將他作為嫌疑犯帶進附近的警察駐所,用電話向總署通報了情況。
刑警立即趕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並於翌日清晨,以橋為中心,在河的上遊和下遊各100米的範圍內進行了搜查。
河深1.5米左右,流速也並不很快,所以槍若扔到了河裏,流不多遠就會沉到河底的。然而,盡管連電動探測器都用上了,將搜查範圍的河底也徹底地找了一遍,但始終未發現手槍的蹤跡。
同時石蠟測驗結果表明,被當做嫌疑犯的男人確實使用過手槍。他的右手沾有火藥的微粒,是手槍射擊後火藥的渣滓變成細小的顆粒粘在手上的。另外,據屍體內取出的彈頭推定,凶器是一把雙口徑的小型手槍。
最後經過仔細調查才發現手槍已漂流到離橋很遠的下遊。恰巧那天夜裏沒有月亮,夜色漆黑,木村自然沒看見手槍在河麵上漂走的情形。
那麼,凶手在橋上射死了女子後,究竟怎樣藏起手槍的呢?
案犯用結實的紙繩將手槍綁到木屐上扔到河中。這樣一來,木屐就代替了浮袋,小型手槍也就不會沉到河底,而是順水漂向下遊。
深夜追蹤
深秋,午夜過後,刑警竹內在空無人跡的住宅區內巡邏。突然,一個男子從胡同裏竄了出來,差一點和竹內撞個滿懷。幸虧竹內躲閃得快,但那男子帶的手提皮包碰到竹內的腰,掉到了地上。
那男子迅速拾起皮包,像兔子一樣跑掉了。因天黑,竹內沒看清那男子麵孔,隻記得是個戴著墨鏡、留著大胡子的家夥。竹內刑警覺得可疑,想追上去詢問,但那家夥跑得很快,一會兒就鑽進150米以外的一幢樓房裏去了。
緊接著,胡同裏傳來了慌亂的腳步聲,又有一個男子跑了出來,見竹內後忙氣喘噓噓地問道:“剛才那家夥,往哪兒跑了?”
“那邊兒。”竹內刑警指給他。
“喂,你稍等一下,我是警察,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說著,竹內出示警察證件給他看。
“遇上警察可太好了,請馬上給我抓住那個人。那家夥是搶劫出租車的強盜。他打了我的頭部,搶走了我的現金逃跑了。”說著出租車司機痛苦地用手捂著頭後部。
於是,竹內和出租車司機一起朝案犯鑽進去的那幢樓房奔去。
那幢樓房一樓是倉庫,緊閉著卷簾門窗,樓兩側有樓梯,上了二樓並排有兩個房間。案犯一定躲藏在其中的一個房間裏。
竹內和出租車司機看了看,第一個門牌上寫著“山本正夫”。為慎重起見,竹內刑警在敲門之前向司機問道:“你見到案犯的臉,能一下子就認出來嗎?”
“不太有把握。他戴著墨鏡,留著胡子,但他肯定有一個手提皮包,其他的就記不得了。沒想到他會是強盜,上車時我沒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