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的池塘裏有一具男屍,經法醫檢驗:死者30歲左右,身高1.73米,較瘦。死亡時間大概在15小時以前(即昨晚7點鍾左右),死亡原因係窒息所致。死前曾喝過酒,是被人用繩子勒死後扔進池塘中的。經身份調查,死者是本地搬運隊的本村。
鬆本警長在池塘邊拖動屍體時,已經注意到一處可疑的地方。那裏的雜草被壓倒了一大片,周圍有一片很深的腳印,警長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個人負重行走時留下的,就說:“這兒可能就是案犯將屍體扔進池塘的地方。”他們順著腳印走了一段路後,又出現了一輛自行車的車輪印,而這時腳印卻消失了。
警察們順著車輪印找到一戶人家門前,敲開了大門。那是一個典型的單身男子的住處,茶幾上放著幾個空酒瓶,還有酒杯、香煙頭和一些空碗碟。
經過詢問,鬆本警長知道屋子的主人叫川島一郎,他在昨晚7點一邊喝酒,一邊看轉播的球賽,他的同事岡山在場。
鬆本警長找到了岡山,問道:“請你回憶一下,昨天下班後你去過哪裏?”
岡山說:“昨天下班後,我到一家小酒館喝了一點酒。我走出酒館的時候,遇到了同事川島,他讓我和他一起去他家再喝點兒。”
“我本來不想去,但他對我說還早呢,一會兒還有一場球賽轉播。我一聽說有球賽,就讓他騎著車帶著我到他家去了。一進門,他馬上打開了電視機,球賽剛好開始。”
“你知道球賽是幾點鍾開始的嗎?”
“電視屏幕上的時間是19點。球賽結束,我就到女朋友美枝子那裏了。”
“你到美枝子那裏是什麼時間?”
“我也搞不清楚,隻覺得時間已經很晚了。因為我本來在酒館喝得就夠多了,到川島家又喝了不少,所以我醉了。”
“你能肯定你在川島家隻待了一場球賽的時間嗎?”
“我能肯定,我隻待了一場球賽的時間。”
鬆本警長回到辦公室開始分析這個案子。從作案現場的腳印和車輪印來看,殺害本村的凶手就是川島,但川島沒有作案時間,所以此案的推斷不能成立。鬆本警長把頭靠在椅背上聽著他與岡山談話的錄音。突然,他猛地站了起來說道:“來人,馬上逮捕川島。”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川島不是沒有作案時間嗎?
岡山看的球賽是川島放的錄像,他在岡山喝醉後在屏幕上顯示19點,讓岡山為他作偽證。其實,19點時川島已把本村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