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聚眾鳴冤(1 / 2)

沈萬奎和庚妹、全念坤領著一撥藝人、碼頭幹苦力的,加上來喜和二黑叫來的幾個蟊賊,湊起來有五六十個人,聚集在天津縣衙門前,陣勢也不算小。每個人頭上都纏一塊“冤”字白布條,一個挨一個在地上坐下,全念坤走近鳴冤鼓亂敲了一陣,沈萬奎抬了抬手,眾人便扯開嗓門喊起來:

“從風冤枉!”

“還從風清白!”

“釋放從風,以平民怨!”

……

知縣大人還不到上衙的時間,正在後堂更衣,聽到外麵有人擊鼓,又傳來吵嚷不堪之聲,大清早的是何冤情?側耳諦聽,似乎事涉從風,不覺一驚,心裏沉重起來。

昨天在天後宮主祭,突如其來的幻化景象,開始沒愣過神來,後來聽市民呼喚“頂禮慈雲”,頓生疑惑,是什麼人借此機會施展這般手段?但不管怎麼說,這一出表演為慶典增添了光彩,也許此人曾深蒙媽祖娘娘大恩庇佑。

回到縣衙以後,忽然想起從風的案子,當日從風遭秦矗告發,以擅長頂禮慈雲逮獄,但從風僅把頂禮慈雲演繹一半,提堂供稱功夫向武藤章瞟學,未能坐實罪名。此案由金達主辦,似有與秦矗勾連挾私誣罪之嫌。如今頂禮慈雲已有人全套演出,冤情不辯自明。我為官一任,疑罪讞案,有悖於秉公清正之綱理。

知縣大人撫案沉思半天,尋思人犯經由總督大人諭囑已轉往靜海,冤與不冤,我不便插手,終以一聲歎息拋到了腦後。

豈料樹欲靜而風不止,這一夜過去,一撥烏合之眾竟然為他鳴不平,不去關押轄地伸冤,鬧到本縣衙門來了,如此不分青紅皂白,置本縣於難堪境地,是可忍孰不可忍。

知縣大人一邊思考逐退之策,一邊招呼金達:“門外什麼人在喧嘩囂鬧,有勞師爺察看究竟,酌情區處。”

金達早就聽到了有人在嚷著為從風伸冤,本想找個借口回避,沒想到知縣大人把麻煩事兒壓到自己頭上,畢竟不敢違抗,隻好硬著頭皮去麵對。躲躲閃閃還沒走出大門,一眼瞅見庚妹和全念坤,想起昨天夜裏收到“惡人鄖中隱”那封信,心裏就像門外的鳴冤鼓亂敲,不敢打照麵,慌張失智把身子縮回來,對知縣大人編個謊話說:“刁民氣焰囂張,不把屬下放在眼裏,指定要麵見大人。”

知縣大人遲疑片刻,整肅衣冠,從容走出縣衙。

坪裏這幾十個人突然騰地站起,你一句我一句亂喊起來,嘈雜之聲振聾發聵。

知縣大人瞅著這場麵,心裏甚為惱怒,官衙之地不僅有礙觀瞻,傳出去更是自己治理無能。隻因眾怒難犯,便忍著氣提醒自己:製怒、製怒。

瞪眼掃一圈,知道沈萬奎在民間是個人物,於是走過去說:“誰是為頭的?本縣有話要問。”

沈萬奎挺身而立,回答說:“藝人沈萬奎,正是我為頭。”

庚妹舉手大嚷:“我算一個,怎麼著?你想抓人?”

全念坤謔地衝到跟前,坦胸拍膛說:“是我為頭,我為我兄弟喊冤,一句話的事兒!”

知縣大人說:“如此,三位都隨我來,聆聽本縣詳情度理,餘眾暫且息擾,候聽曉諭。”

眾人偏要吼:“從風冤枉!還從風清白!”

知縣大人折身往回走,三人跟隨進了後堂。

庚妹拖把椅子一屁股坐下,全念坤也跟著坐下。

沈萬奎昂首站立,陳言說:“知縣大人,我們與從風無親無故,隻因他蒙受不白之冤感到不平,所以挺身申訴,請知縣大人主持公道,還從風清白。”

知縣大人從容落座,言道:“三位,嫌犯早已移交靜海,你等可知情?”

庚妹說:“知情啊,這還用你說?”

知縣大人說:“既然知情,你們在此胡鬧何益?此案已不是本縣管轄範圍,門神爺管不了廟裏的事兒,本縣難以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