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說的,人的一生,至少要有一次撕心裂肺的疼痛,至少要有一次為了一個人忘卻自己。
之後我又開始了飄蕩的生活,我在一家餐廳打零工,雖然每天的工作很辛苦,但是沒有那麼多的煩惱,也算是生活的怡然自得。
為了工作方便,我在餐廳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它雖沒有陳赫的豪宅奢華,卻有著之前和哥哥居住的那間房子一般的溫暖舒適。
像往常一樣,我在晚上九點下班之後,回到家中。天色已黑,我從包裏摸索了半天,掏出房門的鑰匙。伸出手剛要開門,卻有一隻手握住了我的鑰匙。
餐館的夥計說過,這附近的治安很不好,雖然我一向是謹慎小心,但是回家這麼晚,又是一個女人隻身住在外麵,的確很不安全。
我不會是撞上搶劫的了吧!頭上直冒冷汗啊!
“紫漠,你最近過得好不好?”
聽到他開口說話,我轉過身去,聞到一股濃重的酒味,喝了很多的酒嗎?
“我還好啊!”我幹笑道。
“你說謊,你住在這裏,還說過得好。你過得不好,為什麼不去找我,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在等你去找我。可原來還是我太天真了麼?我等了一天又一天。”
我把鑰匙從他手中奪去,“你喝醉了,進來喝點水醒醒酒吧!”
他一個轉身,踉踉蹌蹌的把我逼到牆角,雙手支在牆上,把我牢牢的困在其中,我知道,他是真的喝醉了。那混雜著酒味的吻卻異常的溫柔,他甚至貪婪的侵占到脖頸和耳畔。
在我被他搞得意亂情迷之時,他卻忽然放開了我。
“為什麼不反抗了?張宇軒他拋棄你了?”
我氣憤的揚起手掌,響亮的一巴掌。
他沒有閃躲。“紫漠,我常常在想,我這麼卑微的等待,是不會有結果的。我還能堅持多久,沒想到我一直堅持了五年,我喜歡了五年。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我會以年來計算我們之間的愛情。可是,以後,我不會再這麼傻傻的等了,不會了。”
他消失在一片黑暗中,跌跌撞撞的踢到了附近被流浪者扔到路邊的酒瓶。
我像沒了魂一樣在門口站了好久,他的話,像是一把刺刀一樣刀刀刺在我的心上。
其實愛情,本來就是卑微的,你愛上了誰,就會被誰傷害。
以後的每天,我的生活似乎變得異常簡單,隻是特別懷念和哥哥在一起的日子,每次來餐廳的人我都會特意留意有沒有黑幫道上的,順便打聽打聽哥哥的事情。
那天有幾個男的來到餐廳,沒有點幾道菜,卻點了十幾瓶啤酒。喝酒喝到一半,他們卻吵了起來,其中一個彪型大漢還摔了酒瓶子。這幫人氣勢洶洶的,在場的人都不敢勸架。餐廳的人也是站在一旁饒有興致的看熱鬧。我向來是不愛做魯迅筆下的看客的,這時想要去後廚洗洗碗,刷刷盤子找點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