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彈藥(1 / 3)

概述

彈藥是含有火藥、炸藥或其他裝填物,爆炸後能對目標起毀傷作用或完成其他戰術任務的軍械物品。它包括槍彈、炮彈、手榴彈、槍榴彈、航空炸彈、火箭彈、導彈、魚雷、水雷、地雷、爆破筒、爆破藥包等,以及用於非軍事目的的禮炮彈、警用彈和狩獵、射擊運動的用彈。彈藥是武器係統中的核心部分,是藉助武器(或其他運載工具)發射至目標區域,完成既定戰鬥任務的最終手段。

彈藥一般由戰鬥部、投射部和穩定部等部分組成。通常按投射方式分為:射擊式彈藥、自推式彈藥、投擲式彈藥和布設式彈藥等。用身管武器發射的槍彈、炮彈,稱為射擊式彈藥。

常以身管發射武器的口徑標示其大小。它具有初速大、射擊精度高、經濟性好等特點,是應用最廣泛的彈藥,主要用於壓製敵人火力,殺傷有生目標,摧毀工事、坦克和其他技術裝備。

本身帶有推進係統的導彈、火箭彈、魚雷等,稱為自推式彈藥。近程導彈多用於對付坦克等戰術目標。中、遠程導彈常裝核彈頭,主要用於打擊戰略目標。

火箭彈適於作為壓製兵器對付麵目標。輕型火箭彈適於步兵反坦克作戰。魚雷用於對付各種艦艇和其他水上目標。航空炸彈、手榴彈等稱為投擲式彈藥。

通常沒有投射部,可直接從飛機上投放,或用人力投擲。航空炸彈主要用於轟炸重點目標或對付集群目標。手榴彈用於對付有生目標或輕型裝甲目標。

地雷、水雷等稱為布設式彈藥。可用空投、炮射、火箭或人工等方式布設,用以毀傷敵人的步兵、坦克或艦艇。核彈、化學彈和生物彈是特殊類型的彈藥,具有大麵積的殺傷破壞能力和汙染環境的能力。核彈以梯恩梯當量(噸)標示量級。

彈藥一般指有殼體,裝有火藥、炸藥或其他裝填物,能對目標起毀傷作用或完成其他任務的軍械物品。它包括槍彈、炮彈、手榴彈、槍榴彈、航空炸彈、火箭彈、導彈、魚雷、深水炸彈、水雷、地雷、爆破器等。用於非軍事目的的禮炮彈、警用彈以及采掘、狩獵、射擊運動的用彈,也屬於彈藥的範疇。彈藥是武器係統中的核心部分,是借助武器(或其他運載工具)發射或投放至目標區域,完成既定戰鬥任務的最終手段。

結構原理彈藥結構應滿足發射性能、運動性能、終點效應、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諸方麵的綜合要求。通常由戰鬥部、投射部和穩定部等部分組成。

戰鬥部是彈藥毀傷目標或完成既定終點效應的部分。某些彈藥僅由戰鬥部單獨構成。典型的戰鬥部由殼體(彈體)、裝填物和引信組成。殼體容納裝填物並連接引信,在某些情況下,又是形成破片的基體。裝填物是毀傷目標的能源物質或戰劑。

常用的裝填物有炸藥、煙火藥、預製或控製形成的殺傷穿甲等元件;還有生物戰劑、化學戰劑、核裝藥及其他物品。通過裝填物(劑)的自身反應或其特性,產生相應的機械、熱、聲、光、化學、生物、電磁、核等效應來毀傷目標或達到其他戰術目的。

引信是為了使戰鬥部產生最佳終點效應而適時引爆、引燃或及時拋撒其他裝填物(劑)的控製裝置。常用的引信有觸發引信、近炸引信、時間引信等。有的彈藥配用多種引信或多種功能的引信係統。

戰鬥部中全部爆炸品,從引信中的雷管(火帽)直至彈體中的炸藥裝藥,按感度遞減而輸出能量遞增的順序配置,組成爆炸序列,保證彈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根據對目標作用和戰術技術要求的不同,不同類型戰鬥部的結構和作用機理呈現不同特點。

1、爆破戰鬥部。具有相對較薄的殼體,內裝大量高能量的炸藥。它主要利用爆炸的直接作用或爆炸衝擊波毀傷各類地麵、水中和空中目標。

2、殺傷戰鬥部。具有適中厚度整體的或刻有槽紋的金屬殼體,內裝炸藥及其他金屬殺傷元件,通過爆炸後形成高速破片場的作用,殺傷有生力量,毀傷車輛、飛機或其他輕型技術裝備。

3、動能穿甲戰鬥部。具有實心的或裝少量炸藥的高強度高斷麵比重的彈體,以其動能擊穿各類裝甲目標。

4、破甲戰鬥部。具有聚能裝藥結構,利用聚能效應產生的高速金屬射流或自鍛彈丸,毀傷各類裝甲目標。

5、特種彈戰鬥部。具有較薄的殼體,內裝發煙劑、照明劑、宣傳品等,以達到特定目的。

6、子母戰鬥部。母彈體內裝有拋射係統和子彈等,到達目標區後,拋出子彈,毀傷較大麵積上的目標。

投射部是提供投射動力的裝置,使戰鬥部具有一定速度射向預定目標。射擊式彈藥的投射部由發射藥、藥筒或藥包、輔助元件等組成,並由底火、點火藥、基本發射藥組成傳火序列,保證發火的瞬時性、均一性和可靠性;彈藥發射後,投射部的殘留部分從武器中退出,不隨彈丸飛行。

火箭彈、魚雷、導彈等自推式彈藥的投射部,由裝有推進劑的發動機形成獨立的推進係統,發射後伴隨戰鬥部飛行。某些彈藥,如地雷、水雷、航空炸彈、手榴彈等,一般沒有投射部。

穩定部是保證戰鬥部穩定飛行,以正確姿態接觸目標的部分。典型的穩定部結構,有賦予戰鬥部高速旋轉的導帶或渦輪裝置;有使戰鬥部空氣阻力中心移於質心之後的尾翼裝置,以及兩種裝置的組合形式。

某些彈藥還有製導部分,用以導引或控製其進入目標區,或自動跟蹤運動目標,直至最終擊中目標。

分類按用途可分為主用彈藥、特種彈藥、輔助彈藥。主用彈藥用來毀傷各類目標,包括殺傷彈、爆破彈、穿甲彈、破甲彈、燃燒彈等;特種彈藥用於完成某些特定作戰任務,如照明彈、發煙彈、信號彈、宣傳彈、幹擾彈等;輔助彈藥包括訓練彈、教練彈、試驗彈,是部隊完成演習、訓練、試驗等非戰鬥使用的彈藥。

按裝填物(劑)的類別可分為常規彈藥、核彈藥、化學彈藥、生物彈藥等。按投射方式可分為射擊式彈藥、自推式彈藥、投擲式彈藥、布設式彈藥。按配屬可分為炮兵彈藥、海軍彈藥、空軍彈藥、輕武器彈藥和地雷、爆破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