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遠距離殺傷能力的火器替代了刀矛弓箭的捉對廝殺成為戰爭的主要形式之後,父親說不清自己到底殺死過多少人看來是合情合理的。父親從來不對我們提起有關戰爭的事,雖然這個話題對我們做孩子的十分具有誘惑,但他從來不說。在重慶的那座彭姓買辦留下的花園式林園裏,我的一個小夥伴總是向我炫耀他的父親。他得意揚揚地說:“我爸殺過人”。他說這話的時候臉上被陽光照耀著,燦爛奪目,是那種標準的驕傲的樣子。從小學到中學,這份不曾擁有的榮譽一直刻骨銘心地糾纏著我,使我在許多夢中遊弋在屍骨成堆血流成河的戰場上,靈魂不得安寧。直到日後我長大成人,從另外的渠道知道了父親保守那個秘密的原因,我才原諒了父親。

父親在成為一名職業軍人的時候肯定知道自己這一生會殺人的,這毫無疑問。但是父親絕對沒有想到,他渴望要殺掉的第一個人卻是他自己的同誌。

父親想要殺掉的那個人是手槍隊副隊長,雲南人,名字叫向高。向高在朱培元手下當過連長,性格乖張暴烈,對手下的兵輕則訓罵,重則拳打腳踢,手槍隊的兵幾乎全被他收拾過。我的父親在向高手下當兵實在是倒了大黴,從河南到通南巴行軍途中,父親至少挨過向高三次揍。有一次父親牽著的一匹騾子掉進峽穀裏了,向高把父親吊在樹上用擦槍條猛抽,抽得父親皮開肉綻,好幾天屁股不敢沾馬鞍。父親那天就暗下發誓,說什麼也要殺掉向高。

殺掉向高最好的方式就是打黑槍。

戰鬥發生的時候,戰場上一片混亂。在一望無際的草原地帶和騎兵廝殺是最令人心怵的,那些圓臀細腿的駿馬馱著它們剽悍的主人風馳電掣地朝著草地上灑豆兒似散開的步兵撲去,而那些步兵真是可憐之極,他們經過了路途漫長的逃亡和被圍剿,一個個麵黃肌瘦、衣衫襤褸、步履蹣跚、提心吊膽。在沒有遭受襲擊的時候,他們像斷斷續續被風吹皺的一條線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移動,誰也不說話,從日頭出來一直移動到月兒升起,除了荒涼的風吹動茅草的聲音,頭頂飛過的雁陣偶爾拋落的鳴叫聲和千萬雙腳雜亂踢踏起泥水的聲音,這支隊伍移動得毫無生氣。馬隊一來,隊伍立刻炸了,在經過短促的抵抗之後,便拋下輜重毫無目標地四下逃命。在一覽無餘毫無屏障的草原上,無論他們是勇敢地迎著馬隊衝上去還是撒丫子逃開都絲毫沒有意義,因為憑著四條疾速的馬腿,那些在草原上長大的勇猛的武裝土著會輕而易舉地抵近他們,用得心應手的柳葉刀從正麵或者背後劈倒他們,讓他們這些異鄉人的鮮血澆灌無人照料的野花野草。

父親在最初的驚慌過去之後變得興奮起來。父親意識到,他殺掉向高的機會來到了。父親下意識地逃出幾步之後站住了,他緊握著他那支奧地利生產的五連珠馬槍,根本不管他那幾個部下,而是回過頭去,在四下潰散的人群中尋找他的目標,尋找向高。槍聲在草原上空此起彼落,刀光血影交織成一幅雜亂的畫麵,不時有人被擊中或是被砍倒,發出瘮人的慘叫聲,一些失去了騎手的馬在人群中四下亂竄,將人撞倒在地再踏成肉泥。父親躲避著那些馬。他的運氣不好,在毫無秩序的戰場上,他根本無法找到他的仇人。他有很長一段時間不知道向高在什麼地方。要做到這一切,父親必須花很大的工夫。戰場上,尤其是短兵相接的白刃之地,敏捷的反應是保全自己消滅敵人的最好武器。要做到敏捷,你的思維中隻能保留兩個概念,敵人或友人。而父親在這一點上恰恰不是這樣,他的思維十分混亂——自己人——敵人——仇人——向高,這種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的意識妨礙了他,使他在一片混亂之中跌跌撞撞,完全弄不清方向。實際上,直到他被一柄染足了大草原黃昏時嬌豔的晚霞的柳葉刀劈倒時,他也沒能找到他的仇人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