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大學畢業獨自南下的我寄居在同學表姐劉夢的出租屋,在那間小的隻能放下一張床的房間,我見到了林子傑。

早在前一天,劉夢就打掃好衛生,說有個同學第二天要來吃飯,讓我下班多買幾個菜。

雖然我不知道來的同學是男是女,但從劉夢的表情中看出應該是個男生,買菜的時候也特意多買了幾個葷菜。

那天是星期五,我回到房間正手忙腳亂地做飯,劉夢帶著林子傑回來。他一看見我就嚷嚷著問:“你就是楊樂樂?百聞不如一見!年輕就是好,有活力,下班還能下廚!哪裏像我們這些老江湖,一個快餐解決所有問題!”

聽一個年長男生的誇獎,當時的我顯得有些尷尬,慌忙以做飯為由,躲進廚房沒再出來。

等飯快好的時候,劉夢才進來幫忙,湊到我耳朵邊問:“你覺得他怎麼樣?”

“誰?你同學?我對男生沒什麼研究,說不出來……不過,感覺還行,長的也不差。怎麼,他是你男朋友?”我一愣,很快明白了劉夢的意思,隨口問到。

“我也想他是我男朋友,可隻是想想!人家眼光高著呢,哪裏能看上我,最多隻能算是朋友!大學裏籃球打的好,知道追他的女生就有四五個,不知道的估計更多,排都排不上我啊!”劉夢歎口氣,幫我遞著碗。

我笑了笑:“大學是大學,現在他有女朋友嗎?沒有你就追唄,反正有1%的希望就能爭取到99%的機會!否則,你就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成為別人的獵物!”

劉夢拍一把我的肩膀,湊的更近了些:“追什麼追啊,人家已經明確說了,我和他就隻能做朋友!樂樂,你不沒有男朋友嗎?把他介紹給你怎麼樣?”

“夢姐,可別開這樣的玩笑!我都還沒在這裏站穩腳跟,哪裏有心思去談情說愛!再說了,我搶誰的人也不能搶你的人啊!”我嚇一跳,差點就把手裏的菜盤子扔下去。大學裏也曾談過一場戀愛,最終的結果是畢業就分手。那場戀愛的傷疤還沒有結痂,我怎麼可能這麼快就步入另外一場情感?況且劉夢喜歡著外麵的那個男人,我即使再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會做這樣的傻事拆掉在這個陌生城市的唯一一個落腳點。

“真不是開玩笑!我和他沒有結果,這點我比誰都清楚!我了解他,算是個負責人的男人,你又孤身一人,在外麵混不容易,倒不如和他談談,說不上就能談到一塊呢!”劉夢一臉真誠,看她那架勢今晚就是為了撮合我和林子傑。

我把頭搖的更加厲害:“夢姐,你還是饒了我吧,我現在還不想談戀愛!”

劉夢也沒再堅持,忙碌著說:“隨便你吧,這事情強求不得!你們要真有緣分,不用我這個紅娘,自然會走到一起!”

那天晚上的飯吃的有些尷尬,至少我這樣認為。我不知道劉夢對林子傑說過什麼,他找著各種話題與我聊天。從做飯聊到職場,從旅遊聊到文學,雖然一直都是他一個人說,我和劉夢聽,但他似乎並不覺得自己在唱獨角戲,反倒越說越起勁,直到十一點多鍾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