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之道,眾堤防之類也,謂之度製,謂之禮節,故貴賤有等,衣服有製,朝廷有位,鄉黨有序,則民有所讓而不敢爭,所以一之也。
禮可以彰疑別微,對於社會人的各方麵,諸如衣服的顏色飾紋、住房的規格體製、車馬的數量大小等都有規定,幾乎規範著人們的一切衣食住行。這樣的規定從源頭上來保護既有秩序,將各種悖逆思想消解於無形。中國古代大多數思想家都十分強調禮的重要性。“季氏八佾舞於庭”,孔子感歎:“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論語·八佾》。我們不能單純地理解孔子是死抱著周禮的僵屍不放,孔子這是對等級意識淡薄的憤怒。司馬光在《資治通鑒·周紀一》中說:“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製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紀綱哉!”千百年來的禮儀教化,使等級意識內化在國人心中,仿佛天生如此,但是我們應看到其中內含著對公共權力的尊重。由上分析可知,董子主張國家政權服務於天下百姓,這是毫無疑問的。天下之大,國君一人無法管理,所以不得不分權於臣下。董子又為王者設立官製。他根據天有十端、一年有四時、一時有三月,提出:
王者製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人,而列臣備矣。《春秋繁露·官製象天》。
效法自然而設置官製,是否合理是一個技術性問題,在此我們不去討論。人類社會早期,為了使官製神聖化,確實存在過按天數來設置官製的曆史。值得注意的是,在董子思想當中,國君隻是國家政權鏈條上的一環,天子也隻是一種爵稱。對於天子是不是一種爵稱的問題,漢代今文經學與古文經學的看法有分歧。《周易》、《春秋》今文說都認為“天子者,爵稱也”。而古《周禮》卻認為“天子無爵,同號於天,何爵之有?認為天子是一種爵稱,也就是承認天子是人而不是神。這與董子所說的“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則廢而稱公”是相呼應的。設置官製以後,接下來就是“任賢”。《春秋繁露·十指》曰:“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則百官序矣。”應根據人的德與才來任免官職,而不是根據關係的親與疏來決定。任賢對於國家政治至關重要。《春秋繁露·精華》曰:“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萬世必然,無所疑也。”任賢關係到國君和國家的安危榮辱。要想真正做到任賢,國君首先要保持卑謙的姿態,“務盡卑謙以致賢”《春秋繁露·通國身》。。其次要發動各級官員薦賢。董子向漢武帝建議說:“臣愚以為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且以觀大臣之能;所貢賢者有賞,所貢不肖者有罰。”《漢書·董仲舒傳》。察舉製是兩漢選拔人才最主要的製度,這種製度的確立不能不歸功於董子的影響。董子還提出“積賢”的主張。《春秋繁露·通國身》曰:“治身者以積精為寶,治國者以積賢為道。”“積賢”有兩方麵意思,一是兼收並蓄各方麵人才,二是培養重用各方麵人才。董子提倡建太學、立五經博士,通過興辦教育的方式達到積賢目的。董子所謂“任賢”還表現為對賢人的信任。董子勸國君應“謹本詳始,敬小慎微,誌如死灰,形如委衣,安精養神,寂寞無為”《春秋繁露·立元神》。,從而達到“任群賢,所以為受成,乃不自勞於事,所以為尊也”《春秋繁露·離合根》。。這與法家思想看似相同,其出發點有別。《韓非子·主道》曰:“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韓非是要國君玩弄權術,從而達到對群臣控製的目的。董子是希望國君適當放手,讓賢人去管理政務。這種思想在《孟子》中就有所表現。《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見齊宣王,曰:‘為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為能勝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則王怒,以為不勝其任矣。夫人幼而學之,壯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今有璞玉於此,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國家,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董子讓國君“寂寞無為”,並不是要求國君無所作為,國君的職責不在於具體政務,而在於知人善任。《春秋繁露·考功名》中特別介紹了“考績之法”。綜上所述,為了維護“大一統”,董子對社會上的兩種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分別提出不同要求。一方麵對於臣民,他提出要維護國君的主體地位和權力。董子強調抑製諸侯,讚成不與諸侯專封、專討、專殺,不與諸侯致王等,都是為了國君的“大一統”。
董子還要求臣民服從國君,所謂“尊尊”、“尊天”、“三綱”、“五常”等,都是為了強調“尊王”。另一方麵對於國君,董子又提出“仁以安人,義以正我”。也就是要求國君以仁來博愛百姓,要讓利於民,定度製以調均;以義端正自己,要清心寡欲,讓出一部分權力,做到“尊賢”、“貴士”等。董子的“大一統”是植根於“仁”的,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行“仁”又可以維護“大一統”。另外,董子認為國君麵對如此複雜的國家,為了維護“大一統”的局麵,還必須德刑並用。雖然主要是用德,刑罰隻是設而不用,但刑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他還鼓勵當權者運用政治技術。董子提出政治“大一統”,除有其形而上的根據外,還出於對過去曆史的深切體驗。春秋戰國時期的變革動蕩,確實可以激發人自身潛在的強大生命力。現代人盡可以稱羨那時的百家爭鳴的自由,也可以讚美那時的燦爛輝煌的文化成果,但對身處其間的大多數人來說,不管是勞心者還是勞力者,都是災難。這個時期無任何社會秩序可言,禮崩樂壞,人欲橫流,弱肉強食。《春秋》所載的242年之間,有人統計,“秦晉互相攻伐之戰凡十八。晉楚大戰者三。吳楚相攻者二十三。吳越相攻者八。齊魯相攻者三十四。宋鄭交兵者凡三十九。晉悼之世,宋鄭兩國十年而十三戰。。而且有的戰爭達到了“語言道斷的程度”。《春秋·宣公十五年》載:“宋人及楚平。”《公羊傳》補充事實說:“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戰國時期與春秋時期相比,也有一項統計數字:公元前722至前464年的259年中,隻有38年沒有戰爭,而在公元前463至前222年242年中,沒有戰爭的年份不少於89年。表麵看來,戰國時期戰爭沒有春秋時期那麼頻繁,但此時的戰爭規模擴大,而且持續的時間增長。僅以《史記》記載的秦軍造成的傷亡而言,從前364年至前234年這130年中,秦國參加了15次大戰鬥或大戰役,除一次外,傷亡數都達兩萬人以上,有四次竟達驚人的10萬人以上。。總之,看春秋戰國,我們除了可以從文化上看到生命活力的勃發,也應看到遍地的人頭滾滾、白骨蔽野的慘象。戰爭如此令人觸目驚心,而社會倫理也喪失殆盡。春秋時期,“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臣殺君,子殺父,三十有餘”分別引自《春秋繁露·盟會要》和《春秋繁露·順命》。。戰國時期,國君“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老百姓“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孟子·梁惠王上》。。《呂氏春秋·先己》描述戰國末期:“當今之世,巧謀並行,詐術並用,攻戰不休,亡國辱主愈眾。”社會沒有行政管理上的秩序,也沒有道德倫理上的秩序。生活在如此社會之中的普通的百姓,他們肉體生命沒有保障,精神生命沒有著落;而那些身處其中的對生命有著深切體驗的賢哲們,如孔、孟、荀,如老、莊,如墨、韓等,不能不憂世發憤而有所作為。《春秋繁露·盟會要》曰:“是以君子以天下為憂也,患乃至於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