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我走神了?” 在他距離我 0 . 1.mm時我輕鬆側身, 一個華麗的手刀搞定了他。
其他人見到這情景後互相看一眼, 猶豫了一秒就一起衝我衝來。 玩心大起, 我象海豚遊水一樣嬉戲他們之間。一會留個掌印一會留個腳印在他們身上,他們卻始終未碰到我一根頭發。他們發飆了,哈哈好好玩喲。直到他們亮出刀子時我的臉才變了。不是還怕刀,而是不知為什麼,我一見刀就發瘋到無法控製自己。得我清醒時,那些大漢全都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感到心跳得太快,我輕輕哼起 Take That的Rule the World(翻譯:統治世界,很好聽推薦一下)。看著灰蒙蒙的天空,哼著歌,我的心慢慢平複下來。一聲“撲通” 驚醒了我,我閃身到聲源發現了一個血肉模糊的小東西。小心翼翼拎出來一看才發現原來是個小男孩。
“你是誰,在這幹什麼?” 小男孩被我涼涼的聲音凍的一哆嗦。不能怪我討厭別人偷聽我唱歌,隻因還在酒吧時有個人體收藏家偷聽到我的歌後想割我的喉嚨,讓我至今仍有陰影。
“我昨天被那些人搶走了食物又毆了一頓,腿骨折了。我不是故意偷聽的。”不知為什麼,小男孩不待一點恐懼的聲音使我沒發繼續嚇他。其實,再發現隻是個小男孩的時候就氣消了。
也許是夕陽有些溫暖,也許是剛才唱歌使我有好心情,也可能是初到流星街有點寂寞,我經然把小男孩帶回了屋子。像他這種傷實際很好處理,沒傷到內髒或太重要的位置都隻是些皮外傷而已。我對包紮這像藝術可是很有研究的,因為小時候偷東西被抓被打的傷都是自己處理。
可有個問題,我沒有任何的幹淨水,要怎麼幫他洗傷口呢?要知道感染的大傷口在這種環境下是致命的。
“那裏有幹淨水?” 我邊檢查傷口邊問。
“啊?啊這個,我也是不久前被丟到這裏的,所以也不很清楚。但流星街越往裏走東西越好。”
“哦,這樣啊。簡單,去就是了。”我連想都沒想就答。
“哇不行啊,有很多高手的!” 小男孩試圖阻止。奇怪,他那麼緊張幹嘛?
“無所謂,我會有辦法的。”以我的速度與偷功偷點水應該沒問題吧。碰到高手就跑,不隨便跟比自己強的人對上是我的基本生活方式。
我不聽小男孩的勸阻往流星街內部出發。既然把他撿回來了,就應該至少幫他把傷治好,不然帶他回來幹嘛。我開始華麗麗的把小男孩視為我的任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