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會忍不住欺負她,隻為了給她留下最深的印象。
顧初煩躁的合上那本書,丟開。什麼破書,瞎寫!
“最近顧總經理的心情很不好啊?”被他的怒氣嚇到的員工在旁邊竊竊私語。
“是不是因為董妮休產假的緣故?”大家還天真的以為那次在公司底下發生的兩男搶一女事件是因為董妮呢。
可憐的董妮又躺槍了。
顧初敲了敲桌子,那些員工連忙打起精神與工作抗爭起來。
忙到傍晚,本來員工都以為這次又要加班了,沒想到顧初從外麵走進來,端著紅茶把他們給放了。“你們要知道老板馬上就要從國外回來看這個企劃了,你們回家也要好好完成。”
“是。”大家應了,難得早下班,誰也不想留著看他臉色,不到一會兒功夫辦公室就空了。
顧初敲著鍵盤,抬頭一看,好嘛,真的一個人都沒了,除了自己。
他扭扭手腕,正要準備收拾東西回家,目光又落到了自己早上丟開的那本書上。
他一向笑意盈盈的臉麵無表情,拿起書走到垃圾桶前,頭也不回的丟了進去,把公司的燈全部關掉,大步走出。
然而,沒過幾分鍾,氣喘籲籲的顧初又神情不爽地開燈從垃圾桶裏把那本書撿了回來。
翻開那頁,他歎口氣。
要說顧初的前半生,真的是順風順水。雖然長得不像聞沉屙那麼好看迷人,但是他性格好,又會討女孩子喜歡,會交際,就沒怎麼被人排擠過,連工作時都是連升,所以才會壓著董妮一頭。
唯一沒得到的人,也就是高中時代喜歡過的水晨曦了。
要問顧初有多喜歡水晨曦,他會直白的說在現實以下。
就像當初他沒追到水晨曦,就轉移了對象一樣,他很現實,也很懂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如果到了高三還追著水晨曦不放,恐怕他也不會考上好大學,也不會進來這個優秀的外企公司。
可是要說他不夠喜歡水晨曦,也不盡然。
青澀的初戀倒是真的,他也從沒想過傷害水晨曦。
至於那時候,他在水晨曦退學時損她的那一段話,也是男孩的別扭心作怪。
當他發現水晨曦退學後就很可能淡出自己的生活,甚至以後再也見不到麵,他幼稚的想要讓她永遠記住他,即便水晨曦從來就對自己沒想法,他也要讓水晨曦記住——顧初這個名字。
也是,那時候的男孩子懂什麼呢?
現在後悔也是有些的,不然他就不會在看到這本書的文字時這麼煩躁。因為字字句句,都很像說的是他自己。
他甚至都懷疑,自己那時候換個追求對象,是不是也是為了氣氣水晨曦呢?
嗬。在職場上風生水起,卻在感情上一度被水晨曦無視,他也不知道他跟聞沉屙比到底差哪裏了。
要說社會地位,聞沉屙隻是醫生,為病人奔波。
而自己是白領,哪裏不比他強?
要說顏值,他確實是拚不過,可他不覺得水晨曦會隻看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