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1 / 2)

至於真正的巨龍騎士嘛,那隻傳說在一些吟遊詩人的作品中了。

巨龍如此高傲,又怎麼能讓卑賤的人類乘騎呢?

再說,巨龍本身實力高強,如果乘騎的人實力不強的話,那還不如讓巨龍自己應戰的好。如果乘騎的人實力夠強的話,自己就可以擁有踏空而上的本領和超級強悍的攻擊力了,要巨龍幹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擺顯?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還不夠擺顯?

所以,巨龍騎士絕對不是1+1=2那種,肯定是1+1<2的那種。

與其乘騎巨龍,還不如跟巨龍分開作戰好。

一個對天一個對地,看敵人往哪裏跑?

所以,巨龍騎士,純粹扯蛋!

不過,巨龍馴獸師倒是聽說過,那些超高級的馴獸師,用魔法訓練了一頭等級相對較低的巨龍還是有可能的。

不過,如果用來乘騎,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發揮不出巨龍應有的實力。如果不乘騎的話,讓其戰鬥,又不能離開自己一定範圍,依舊無法發揮巨龍應有的實力。

所以,巨龍載在人類手裏,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龍本身也認識到這一點,對人類根本就不屑。

不過,我這一趟不是來找什麼巨龍的,雖然以我經過信仰之力增幅之後SS級中階的馴獸魔法,在運氣好的情況下能找到一頭重傷的低級巨龍,並與其簽訂下“馴獸契約”,但這樣做抱的僥幸心理實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頭重傷的低級巨龍的話,以我的實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級巨龍的對手,貿然前往,被它們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而且,整個艾澤拉斯多少民眾,運氣好碰到一頭的有幾個人?

即使運氣好,碰到一頭重傷的,那也肯定是我沒能力簽訂的。

或者碰到一頭SS級中階以下的低級巨龍,那也肯定是沒受傷的。

而且,我相信羅薩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種能置人於死地的東西,為了一絲僥幸而冒險,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實力將它們打傷再去。

當然,巨龍這種東西,我是相信它們存在的。

因為死靈空間,就有巨龍死後的亡靈——骨龍。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龍的時候,再來找找有沒有巨龍身影。

來到西亞特大陸之後,我們沒有停腳,而是馬上起身趕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據磁石賣主提供的信息,矮人部落位於這個大陸的東方,就是我停船落腳的這個所在方向。而幽冥學院也在這個方向,所以,兩件事湊一塊了,剛好一起解決。

根據賣主提供的地址,我打聽到了具體方位之後,便施展起瞬間移動,衝向了最靠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萊特城。

而在到達萊特城之後,我也絲毫沒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動了過去。從下船到到達矮人部落,前後僅花去了兩個小時的時間。

矮人部落位於萊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裏,地處比較偏僻,根本沒有人為開鑿或踐踏出來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如果不是我有瞬間移動的話,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歲月才能到達這個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稱為部落,是因為他們不像城市那樣,擁有一個絕對的管理者,部落並沒有什麼部長之類的,如果有什麼重大決策,需要各個村的村長開會商討。

部落其實就是幾十幾百甚至幾千個村聯合在一起,不過,卻也能稱其是一個整體。因為他們像城市一樣,聯合一個部落的實力來共同禦敵,共同進退。

而且,部落的實力比較人類的城市要大許多,即使是一個小型種族部落,都比一般的人類大型城市要有更強的戰鬥力和防禦力。所以,如果人類不聯合起來攻擊這些部落,那麼就算是一個大型城市,這些部落也不用害怕。戰鬥起來,損失較大的,絕對是人類。

聽麗絲敘述,思兒所在的半精靈部落曾經就是一個不小的部落,不過,人類因貪圖利益,而組成了一個城市聯盟,以討伐“雜種”的名義,將半精靈部落全部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