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下火線不下戰線(2)(2 / 3)

第三條,叫“情意宜恰”。曾國藩說,現在練軍士兵雖然離開他原綠營的隊伍,但是是否挑入練軍是由其原綠營的營官主持的,不是練軍的營官挑選的。主持練軍的營官,沒有對士兵的提拔和黜革之權,上下隔閡,情意全不相連,當有緊急事變時就不可靠。還有,各營練軍有冒名頂替之弊,防不勝防。因為從前綠營軍餉較少,士兵常常要做小販或手藝謀生。練軍士兵調到別處訓練的練餉二兩四錢,在練營領取;而原綠營的底餉,仍在綠營本營領取。士兵便常常在練營附近雇人頂替,將練軍軍餉給冒名頂替的人。但是一有遠征,受雇的人不肯隨著遠征,於是再雇乞丐、貧民前往。這樣兵額一個,但人已三變,怎麼能打仗?今後將實行兩個辦法:一是一旦一個士兵挑入練軍,即將其原在綠營的名額裁去。練軍增一兵,綠營底營即少一兵;二是無論綠營底餉還是練餉,都在練軍發放,從根本上杜絕冒名頂替。這樣做實際上是逐漸取消綠營。將來還要仿效湘軍的辦法,統領選營官,營宮選哨官,哨官選什長,什長選勇丁。

按照曾國藩擬訂的這三條,練軍的體製更接近湘淮軍了。

半年以後,八月二十七日(1869年10月2日),曾國藩又奏定按照湘軍的製度,為練軍設立長夫之製。每營練軍設長夫150人,這150人實際上就是輜重和後勤兵。每月拔營一次,實際就是我們今天說的軍事演習。拔營要行二三百裏,命士兵像實戰那樣修壘挖壕,不準像以前綠營那樣出行坐車。第二年四月(1870年5月),曾國藩又擬訂了《直隸練軍步隊營製》和《直隸練軍馬隊營製》,其中馬隊完全拋開綠營,從直隸省農民中選募。

由於經費並不充足,曾國藩最初隻能練三千餘人,三個統領,兩個用當地軍官,一個用以前湘軍的軍官彭楚漢。

直隸練軍人數不多,但影響卻很大。在曾國藩的組織領導和籌劃之下,練軍的製度基本成型了,而其本質就是采用湘淮軍的製度。當時各省的綠營已不能再作為作戰部隊,這已是人所共見的事實,但是各省督撫苦於綠營是國家的“經製”之兵,不好裁撤,也不知如何改造。直隸編練練軍之後,各省紛紛仿效。於是同治朝以後,綠營逐漸消亡。另一方麵,鎮壓太平天國和撚軍的戰爭結束以後,湘淮軍及各省招募的勇營,除部分裁撤外,都駐防全國各要地,改稱為“防軍”。於是有清一代的八旗和綠營軍製,實際上已經消亡,這也許是曾國藩所始料不及的。曾國藩去世以後,防軍、練軍曾參加過兩次較大規模的反侵略戰爭,即中法戰爭和中日甲午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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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曾國藩訓練出了有名的直隸練軍,但他在直隸總督的位上並沒有待很久。

同治九年六月(1870年),天津爆發了震驚中外的天津教案,天津民眾攻擊了天主教教會機構,先後打死外國人二十人。事件發生後,法國聯合英、俄、美等七國向清政府提出抗議,並調派軍艦到華北沿海進行武力威脅。怯懦無能的清政府在外國侵略者的恫嚇下,立刻派崇洋媚外,厚顏無恥的崇厚充任出使法國的欽差大臣,賠禮道歉,同時命曾國藩以直隸總督的身份處理此案。

7月8日,曾國藩抵達天津。當時天津市民正在怨恨崇厚袒護教會,都希望曾國藩來到之後能一反崇厚的媚外政策,公平辦理此案。

但曾國藩早已打定主意與洋人議和,隻要能不引起戰爭,什麼條件都答應。

所以曾國藩到了天津之後,立刻下令將罪犯武蘭珍和王三釋放,接著又將天津道員周家勳、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三人革職。他雖然明知這樣做事後必然遭到萬民唾罵,輿論譴責,但仍不顧同僚親友的勸告,一意孤行,最後以快刀斬亂麻之勢將天津教案快速了結。其間搜捕群眾,嚴刑逼供,正法20人,充軍25人,賠償白銀49萬兩,又把張光藻、劉傑交刑部治罪,後判為革職流放黑龍江。

曾國藩對天津教案的處理方式,遭到了全國人民的反對,清政府迫於朝野上下反對投降的呼聲,也是為了推卸責任,於1870年8月29日中途換馬,改派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命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李鴻章接辦此案後,仍基本維持原議,隻將判死刑的由20名減至10名,4名緩期,其他都全部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