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技巧不要澆滅孩子的勇氣(1 / 1)

家長經常會不自覺的在行動上或說話的語氣上,表現出對孩子的能力及技巧的不肯定或不信任。例如當年僅兩歲的寶寶想幫我們整理餐桌時,我們通常會立刻從他的手上搶過盤子,然後說:“不用了,寶寶,你會打破的。”我們為了惋惜一個盤子可能就會使孩子心中剛萌芽的興趣撲滅,也可能阻礙了孩子嚐試發掘自我力量和能力的意願。我們等於剝奪了他聰明才智的發展和潛在能力的發揮。孩子穿鞋時,我們會說:“你穿錯腳了。”寶寶第一次自己吃東西時弄得全身髒兮兮,我們就會大叫:“你看你弄得一團糟!”然後把湯匙搶過來,幹脆自己來喂他吃飯。這樣,隻會讓他感覺到自己很笨。最糟的是,孩子索性以無言來抗議我們的盛怒。我們就是這樣一點一滴的澆滅孩子的勇氣。

我們打斷孩子勇敢嚐試的念頭都是在無意間造成的。首先因我們無法忍受他們表現得比別的孩子差,這種態度自然使他產生不敢嚐試的心理。此外,我們沒有充分相信他們的能力,總是認為他長大一點就會了,既然小時候沒有學習和嚐試,長大怎麼可能會呢。

如果孩子犯錯,或沒有達到我們的要求,我們在行動上或言語上應該盡量避免表現出我們認為他是個失敗者,例如:“你怎麼弄得這麼糟”或“你實在叫我難過”。相反的,我們必須了解“去做”和“做成功”是兩回事,而且必須認定“失敗”隻是表示技巧不夠熟練而不應該改變個人的價值。真正勇敢的人能夠忍受失敗的打擊,而不會因為失敗而覺得自尊受損。這種“不完美的勇氣”是大人和小孩都必須培養的態度,否則隨時都會產生挫折感。

鼓勵孩子,一方麵要避免使他們因受辱或被過度保護而產生挫折,另一方麵則必須懂得鼓勵的方法。鼓勵的方法就是隨時表現肯定並相信孩子的自我意識。當然家長虛心的學習和思考。我們應該經常問問自己:“怎麼做才能達到尊重孩子的自我意義呢?”

其實,隻要家長仔細觀察孩子的行為表現,便不難了解他對自我的判斷。

通常,不能肯定自我能力和自我價值的孩子在行為上必然暴露出這些缺點:他不再表現得積極樂觀,而是變得退縮、觀念偏激。而且因為大家都認為他不成熟和不長進,所以他便決定轟轟烈烈的做些事,好引人注目,但是,不同的是他以當“壞孩子”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