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9)(3 / 3)

對不起!

我一邊被踐踏,一邊還要為他們拉皮條。一邊被誘惑,一邊又被踐踏。我這是何苦?這個不屬於我的女人,我為什麼要愛她?要為她著想?我恨她!

07

計劃進行下去。快快結束吧!快快把這一切了結掉!

定結婚日期。老蔡說,選個良辰吉日。我說:“選什麼良辰吉日!”

老蔡道:“總得圖個吉利。”

我道:“都這樣了,還有什麼吉利可言?”

老蔡道:“不為別的,也為事情能順當辦成了!”

這倒是。可是哪個是良辰吉日?連個中國日曆都沒有。在這裏,天是人家的天,地是人家的地,神是人家的神。我想起當初偷渡船上的那個帶神符的人,神符早丟到海裏去了。我沒有神。原來我隻有女兒這個神,如今也沒有了,女兒沒有了,我的神死了。

可是辦這麼大的事,確實需要神的保佑。老蔡想到了橫濱中華街,可以去那裏求個吉日。王國民自告奮勇去了。他尋回來了日期,還有神簽。大家圍著看神簽,聽王國民複述著解簽人的解釋。以前我不太相信這個東西,語意曖昧,其實怎麼解釋都行,勿寧是個大忽悠。但是我也聽下去了,與其信其無,不如信其有。

大家神情凝重地聽著。也許他們也未必都信,但是誰也不願意在這種時候說一句褻瀆的話。有一刻,輪拿手摳鼻屎,被老蔡打了下來。王國民說完,大家吃了定心丸一樣,舒了口氣,有的還額首稱慶,好像這是他們的事情。這讓我想起當初大家半夜幫我尋找女兒的情景。我微微有些感動。有這麼多人撐著,有這麼個群體,我心裏穩實多了。但即使在我女兒失蹤的那晚上,我也沒有如此認同他們,更多隻是想利用他們。現在想來,簡直難以想象。

也許是因為有了恨。仇恨讓我目標明確,除此而外,一切都可以接受,一切人都是我的盟友。

但現在想想,大家為什麼要支持我?他們平時那麼喜歡我女兒,怎麼也跟我一起把我女兒往墳墓裏推?當然可以解釋為,他們把這舉動看作愛,為我女兒好。但是年輕的一代是不可能這麼看的,他們應該很知道這是殘忍的。他們為什麼也讚同?他們幾乎跟這樁事沒有關係。難道就為了把事情了結,不會把警察招來?其實,隻要有腦子的人,都會想到,這種事是不可能成功的,更會鬧出大事來。

似乎所有的人都沒有腦子。我沒有腦子,他們也沒有。我們的腦子都不會思考了,都跟著一個信念去了,這信念就是:要把這事情做成了。

也許還有更高的信念:要把婚禮辦得象象樣樣,這是中國人的婚禮。

他們說起了儀式,還有酒席。我當然也不準備做。但是他們已經討論上了。對他們來說,結婚就意味著搞儀式、辦酒席。李思寥也堅持要搞。我說,你又沒有親戚在外麵,搞了給誰看?他說他要請他的老師。我反對,我討厭日本人。他說他也有其他中國人朋友。“沒辦結婚證,再不搞儀式,等於沒結了。”他說。

他的聲音黯然。我知道他想到了什麼。也許對他來說,搞儀式,是唯一能夠確實落實的結婚。

王國民說:“不辦儀式,人家怎麼知道你結了婚了?”

我本來就不想讓人家知道。“這種事,還大張旗鼓什麼?”

大家愣。“怎麼了?”

他們不理解。我無論如何不願意嫁女兒。即使我已經不愛她了,仍然不願意,因為這是我的東西。我反問:“你們懂什麼!你們有女兒嗎?”

王國民道:“生個女兒就變態成這樣了!但願我將來不要生女兒,操別人女兒很爽,要是自己的女兒被操……”

水仙嫂啐道:“怎麼想成這樣了?什麼操不操的!”

老蔡道:“言歸正傳。總得讓那日本人知道吧?否則他再來纏。”

我倒沒想到。但是要讓佐佐木知道,難道要叫他來看?那豈不是自找麻煩?簡直愚蠢。王國民說:

“就是要讓他來!讓他絕望!就是讓他難受一下,讓他難堪,也要把他抓來,把他引誘來!”

他可真是個惡作劇魔王。可我沒這個心思。雖然我恨日本人,但是我更要我的陰謀得逞。老蔡說:

“即使不把那日本人拉來看,我們也可以拍照片給他看,讓他知道人家已經結婚了,別再糾纏了。”

我一愣。這倒給我一個思路:我可以利用這儀式,讓女兒死心。不僅如此,還讓那個佐佐木死心。我要給婚禮拍錄像,寄給他!

輪還在說:“也整整日本人!”

水仙嫂說:“整日本人是一回事,結婚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我們中國女人結婚,都要這麼做。我們中國人怎麼就比他日本人差了?我們要是這錢拿回去,比他們日本人生活得好一百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