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支新關係調整要綱附件,第一,與臨時之關係調整要領……本要領所稱之華北,大體上指長城線以南之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及大體上舊黃河以北之河南省而言……關於華北與曰滿兩國在國防上經濟上為強度結合地帶之特殊性,根據曰支新關係調整之原則,為對曰滿之地方的處理,設置華北政務委員會,(假稱以下同)“……”關於華北產務委員會之權限構成等具體事項,應於中央政治會中協議之,然在中央樹立前,由汪王兩氏決定之。“……第二,與維新之關係調整要領……一方麵尊重維新之立場,而防止其動搖,同樣誘導其融合,而歸一於中央使其在中央成立之前,繼續安心處理政務……中央樹立後,雖得維新致府之諒解,而不致置政務委員會等,然關於其重要人物之體麵與地位,曰方應考慮及之……中央成立而維新解消之時,中央暫時繼承既成事實,以圖政務移行之圓滑,忽使人心有所不安……在揚子江下遊地帶,為實現中曰經濟之強度結合起見,曰本之特別要請,關於新上海建設之協力事項:關於在新上海所措置之隨曰本軍駐屯而發生事項之處理,關於在新上海所措置之航空主要海運揚子江水運及通訊之協力事項。……第三,與蒙古自治之關係調整要領。第四,汪方承認廈門為特別行政區域之事實。第五,華南沿海特別島嶼,華南沿海特別島嶼中,在海南設置中央直轄之岩地的行政組織(連軍事處理機關)基於曰本在該島之特殊地位,使其處理下記要求事項:關於隨曰本軍駐屯而發生之事項,關於曰支軍事及治安協力之事項;關於國防上必要的特定資源之開發與利用之事項;關於航空通訊及海運之事項,備考。
你想照上麵這種喪權辱國的條約,汪精衛是否存心把中國出賣給曰本強盜嗎?
枉為一個政治家,”老革命者“,竟一誤再誤,熱昏到如此地步,在中國的史上他還不是一個道地的新型秦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