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帝紀第七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倢伃,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語在《外戚傳》。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為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為長公主,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追尊趙倢伃為皇太後,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公卿上壽。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
己亥,上耕於鉤盾弄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為太後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為、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並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遷不疑為京兆尹,賜錢百萬。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為博陸侯,桀為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辟強、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辟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後上官氏。赦天下。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後見高廟。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雲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迫尊皇太後父為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
夏,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六月,封皇後父驃騎將軍上官安為桑樂侯。
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戰戰栗栗,夙興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誦〕《保傅傳》、《孝經》、《論語》、《尚書》,未雲有明。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六年春正月,上耕於上林。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單於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賜錢百萬。
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賣酒升四錢。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為鉤町王。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
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複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泗水戴王前薨,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煖,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立煖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教鄉裏。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