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八章 漢書卷二十七(四)(3 / 3)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穀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靡不鹹睹。星辰附離於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於酒。《書》雲:‘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顛覆厥德,荒沈於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於北鬥”。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北鬥,大國象。後齊、宋、魯、莒、晉皆弑君。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北鬥,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鬥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鬥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鹹弑其君,齊再弑焉。中國既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於鞌,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彗星入北鬥,有大戰。其流入北鬥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傳舉其效雲。《左氏傳》曰有星孛北鬥,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劉歆以為,北鬥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鬥,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鬥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齊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弑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鼂。子鼂,楚出也。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鼂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鼂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於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傳》曰:“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一(日)〔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其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入。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坑秦卒,燒宮室,弑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後七年九月,有星孛於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為燕,又為吳、越、齊。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是時,景帝新立,信用鼂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雲。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於北方。劉向以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謀,而陳皇後驕恣。其後,陳後廢;而淮南王反,誅。

八月,長星出於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為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於東井,又孛於三台。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三台為秦地效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於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於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劉向、穀永以為,營室為後宮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絕繼嗣者。一曰,後宮將受害也。其後,許皇後坐祝詛後宮懷妊者廢。趙皇後立妹為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後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於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鬥、填,蜂炎再貫紫宮中。大火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後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穀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曆奸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後、哀帝傅皇後,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鹮退飛過宋都”。董仲舒、劉向以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石,陰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石與金同類,色以白為主,近白祥也。鹮,水鳥;六,陰數;退飛,欲進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強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為盂之會,與楚爭盟,卒為所執。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複會諸侯伐鄭,與楚戰於泓,軍敗身傷,為諸侯笑。《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鹮退飛,風也。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歲,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茲皆卒。明年,齊桓死,適庶亂。宋襄公伐齊行伯,卒為楚所敗。劉歆以為,是歲歲在壽星,其衝降婁。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喪。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玄枵,齊分野也。石,山物;齊,大嶽後。五石象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故為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於宋,象宋襄將得諸侯之眾,而治五公子之亂。星隕而鹮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六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後陰陽衝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強,茲謂卻行,厥異鹮退飛。適當黜,則鹮退飛。”

惠帝三年,隕石綿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裏。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梁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槀,四,肥累,一。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隕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關,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巨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聲,成、哀尤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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