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 漢書卷四十二(2 / 2)

初任敖免,平陽侯曹代敖為禦史大夫。高後崩,與大臣共誅諸呂。後坐事免,以淮南相張蒼為禦史大夫。蒼與絳侯等尊立孝文皇帝,四年,代灌嬰為丞相。

漢興二十餘年,天下初定,公卿皆軍吏。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時本十月為歲首,不革。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上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曆者本張蒼。蒼凡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蒼德安國侯王陵,及貴,父事陵。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蒼為丞相十餘年,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五德傳,言“漢土德時,其符黃龍見,當改正朔,易服色。”事下蒼,蒼以為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草立土德時曆製度,更元年。蒼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大為奸利,上以為讓,蒼遂病免。孝景五年薨,諡曰文侯。傳子至孫類,有罪,國除。

初蒼父長不滿五尺,蒼長八尺餘,蒼子複長八尺,及孫類長六尺餘。蒼免相後,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嚐孕者不複幸。年百餘歲乃卒。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曆事。

申屠嘉,梁人也。以材官蹶張從高帝擊項籍,遷為隊率。從擊黥布,為都尉。孝惠時,為淮陽守。孝文元年,舉故以二千石從高祖者,悉以為關內侯,食邑二十四人,而嘉食邑五百戶。十六年,遷為禦史大夫。張蒼免相,文帝以皇後弟竇廣國賢有行,欲相之,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久念不可,而高帝時大臣餘見無可者,乃以禦史大夫嘉為丞相,因故邑封為故安侯。

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愛幸,賞賜累巨萬。文帝常燕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嘉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嘉奏事畢,因言曰:“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上。上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至(詣)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嘉坐自如,弗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史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上泣曰:“丞相幾殺臣。”

嘉為丞相五歲,文帝崩,孝景即位。二年,鼂錯為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適罰侵削諸侯。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也。嘉聞錯穿宗廟垣,為奏請誅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上。至朝,嘉請誅內史錯。上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為錯所賣!”至舍,因嘔血而死。諡曰節侯。傳子至孫臾,有罪,國除。

自嘉死後,開封侯陶青、桃侯劉舍及武帝時柏至侯許昌、平棘侯薛澤、武強侯莊青翟、商陵侯趙周,皆以列侯繼踵,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無所能發明功名著於世者。

讚曰:張蒼文好律曆,為漢名相,而專遵用秦之《顓頊曆》,何哉?周昌,木強人也。任敖以舊德用。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