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不久就降落了,在敏兒專心致誌等待打包行李的時候,可兒打開了電腦。她迅速把自己兩天前發到網上的個人簡曆複製了一份,不過沒忘記細心地修改了姓名。然後她把資料給範雷發送過去:蘇可兒,28歲,大學本科,雜誌社主編,迫於父母壓力,尋求一份契約婚姻。在此期間內住男方房子,給付房租,其餘水電各類開支采取AA製,必須保證隻是名義婚姻,相當於是一套房子裏的兩個合租者,各住一房,不得有其他任何越限行為。隨附照片。
不一會兒,範雷的E-mail就到了:蘇小姐,在我們簽定契約領取證件之前,能否見一麵?有些細節需要麵談。
可兒迅速回應:可以,一周後我們見麵。
打完這一行字,可兒心裏突然一陣忐忑,自己這樣的決定背後會注定怎樣的命運?可是她實在是無可奈何到了極致,她不想像父母那樣在吵吵鬧鬧中度過一生,她看慣了離離合合的婚姻,看透了背信棄義的感情,她不相信自己有能力駕馭兩顆心靈。世界上會變的太多了,不一定是別人,自己也會變。而每一種變,不管原因何在,卻都如蠶蛹破繭成蝶般痛徹心扉。如果曾經相愛,為什麼不讓美好的感覺永存,卻要用柴米油鹽去扼殺它呢?不管多麼轟轟烈烈的感情,當它世俗到要計較這個月的工資是給你的父母多了一點還是給我的父母多了一點時,當它無奈到必須要在朝霞滿天的清晨目睹心愛的人糊滿眼角的眼屎時,當它沮喪到要在萬籟俱寂、睡意襲來的夜晚忍受被窩裏另一個人難聞的臭屁時,所有的風花雪月都成了殘忍的騙局。可兒不允許自己製造這樣的悲劇。如果相愛,何必親手破壞;如果不愛,何必勉強相守?何必給自己和對方一個外貌美滿的陷阱?
可是,母親每晚一個電話詢問她成龍快婿的消息,這快把可兒逼瘋了。而且雜誌社也總傳出她的各種稱號:剩女、怪胎、同誌(同性戀)。甚至謠傳她是某個老板的小蜜,所以才遲遲沒有正式男友。可兒快崩潰了,快窒息了。她知道即便是換個地方,隻要她有一天單身未婚,這樣的謠言還會四起。所以兩天前,可兒把這份尋求契約婚姻的啟示以別名發到了網上。網上的回應很熱烈,但範雷給她的印象最特別,他的回複是一份類似的啟示,而且是實名。
可兒決定冒一次險,試試看,大概沒有人會像她這樣拿著婚姻當試驗吧?即便是揣著葬送幸福的可能也要嚐試為婚姻賦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