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辨喉證(1 / 2)

喉證初起,一寒戰而生者,發後身涼,囗不碎,又無重舌,或二便俱利,不要認作熱證,皆由陽虛寒冷而發也。其痰不可提盡,此痰即身內之精神所化,與牙關緊乳蛾HT 舌之痰,毒種一氣。必流盡毒而愈者不同,若一流盡,則精神竭而必死。先以藥吹之,或以水漱之法,使一通便服藥,初劑發散和解,二劑即用溫補滋養,設三四日後,再發寒戰,或心痛、脅痛、骨痛、等證,死不治。

發時牙關緊急,喉舌俱脹,囗碎而臭,或有重舌,或舌上有黃屑屑者,發後,下午再發微寒熱,大小便閉結者,即作熱證。用石膏敗毒散主之,證亦易愈。如漸起之證,三四日後而發寒熱者,雖凶不害。惟有證未減,而牙關反不緊急,唇不腫,而如好人者,不治。舌腫滿囗者,不治。色如蒲桃、茄子,如砂紙者,不治。或連重舌,發寒熱,猶可治也。

重舌,捺之色雪白,捺舌一起,即紫色,或紅色,此身內氣血已死,然囗臭者,猶可望生。最忌囗渴氣急,痰多而稠,如桃膠者,死期甚速。一頸全紅腫者,亦極危也。麵紅帶紫,麵青帶白,神氣少者,俱不治。不語者死。略能語者,尚有生機。麵色少神氣,而好坐低處者,亦難治。喉內之喉花,為帝中,性命所關。舌下紫筋,為舌係,通於腎,白腫不治,傷之即死,亦性命所關也。

舌癰證,舌紅腫大,屬心經火盛,地角亦紅腫,吹藥用青黃各半,吹至舌根,煎劑多用黃連、山梔、犀角。

木舌證,生舌根下,狀如白棗,有青紫筋者,不能速愈,半月方痊。如初起,不作痛,不發寒熱,漸漸腫大,起發愈遲,則愈難痊。皆因憂鬱而起,內服煎藥,外用青藥加黃藥,初時或青黃兼用,後單用黃藥者。又有一種,舌腫硬不能舉動者,亦名木舌,治法同。舌下又生舌,名曰重舌,或腫麵腫腮,先在外見,但有膿處,即用利刀出血,次針舌下兩邊青筋出血,宜早治,遲則爛下舌根而死矣。

舌菌證,屬心經,多因氣鬱而生,生於舌上,如菌狀,或如木耳,紅紫色。

紫舌脹證,屬心火,內必煩躁悶亂,單用青藥吹,內服犀角地黃湯,可漸愈。

懸癰,生於上顎,紫色泡,如豆大,用銀針腳挑破出血,涼藥吹之。

牙槽風證,初起先齒痛不已,後牙齦內浮腫,紫黑色,或出血,久則腐爛而臭,難速愈。

牙漏證,即前證久不愈,齒縫中出白膿,是也,極難調治。如上左邊門牙落者,不治。

此證屬胃火腎虛。

搜牙床,此證初起,牙床必腫痛,當用披針出其血,後用青鹽擦之,若屢用披針,日久骨自露者,難治。

牙癰證,一名牙蜞風,牙齦腫病,毒盛成瘡,初起有小塊,生於牙齦肉上,或上或下,或內或外,其狀高硬,若生泡,針出膿血而愈,硬濃成疹狀者,施麻藥京墨如法割之,烙鐵燙過,自愈。

牙咬證,生牙盡處骱中,齒不能開,熱勢凶,至夜尤甚,然易愈,不害命。

牙HT 證,屬胃火,如豆大,或內或外,無定處。

牙宣證,乃縫中出血,上屬脾,下屬胃,因陽明經實火上攻而出也,必有胃火虛動。腐爛牙齦,以致淡血常常滲漏也。

牙菌證,生牙齦,其狀紫花色,高起如菌狀,此乃血熱而兼氣滯也。

穿牙疔證,先二日牙痛,發寒熱,後痛不可忍,牙齦上發一塊紫色,是也。

穿牙毒,即前證,初起未破者疔,已破者毒,色紅者可治,青者死。

崩砂疳囗風證,自舌下牙齦上腫赤,囗內作 ,如渴熱,牙齦漸爛,亦能脫齒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