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站在學校操場邊的一棵楊樹下,春風微寒,陳風向我走來,把他的圍巾給我,那時候我才知道靠近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是多麼的幸福.我上大學的時候媽媽決定搬家,我把圍巾還給陳風,心底卻永遠記得他把圍巾給我那一刻的動作,回憶起來都是幸福,一種辛酸的幸福。從開始到結束,我沒有和他說一句話,有時候想想,就象是沒有配音的黑白老電影,卻像刻畫在膠片上一樣永遠刻在我心底。
我對方拓說:“你愛的人在那麵,你過去吧。”方拓沒有說話,他的手用力的抓住筷子,幾乎要把筷子折斷。他小聲,卻很用力的告訴我,“我,不愛她。”我想他受到很大刺激的原因是那麵吵架的原因。男人說自己想認真的找一個人結婚,那個認真的對象卻不是那個女人。我很清楚梨嘉和他吵架的原因不是因為她愛他,隻是因為她不能被人看做一個不認真的對象,也無法忍受一個男人不愛她,拋棄她,像方拓那樣深愛她不和她在一起她感覺自豪,但是一個男人不愛她,拋棄她,才是她最無法忍受的事情。
隨著女人的哭聲響起,我對麵的男人坐不住了,我早說過梨嘉是林仙兒,方拓是阿飛,他和她,還沒有到最後。梨嘉看到方拓的時候臉上有一種看透一切的表情,很快就有了結局,他願意娶,她願意嫁,隻有我這樣一個多餘的人。我告訴自己,還好,我不愛他,但是我想我的臉色還是發白。我和陳風離開,久別重逢的鄰居,一起離開應該是很正常的,走到門口的時候竟然又碰到了認識人,澤選,是我高三的同學。哈,這個世界有的時候真的小的可以。他和我打招呼,我很驚訝這麼長時間他還能認出我,畢竟我改變很大,我能認出他,是他提醒了很久,再加上高中的時候他的確是很出風頭的人,我才記得。
我有些失常,竟然端起澤選前的酒杯,滿滿的酒,我一飲而盡。慶祝一下,慶祝有的人失戀,有的人要結婚,對了,結婚的是我們高三時候的英語老師。我認識梨嘉,也是很久以前,她是我們高三時候英語實習老師,隻比我們大三四歲。她的確很漂亮,最頑皮的男同學在她的課堂上都會老實很多。不會那麼難纏,那時候澤選是學生會主席,也是英語課代表。很帥,所有的人都會承認他很帥,不止是長相,還有成績,各科成績,幾乎是個完人,除了最後他和梨嘉的事情,我想梨嘉當時是真的愛他,但是他卻什麼表示也沒有,這件事情鬧到梨嘉被開除為止。
沒有打招呼就走了出去,沒有客套,沒有其餘的問候,我從不喝酒,沾酒就醉,我醉倒在陳風懷中。那一夜我沒有回家。
早晨到家的時候我很忐忑,不知道怎麼和媽媽解釋,但是媽媽什麼也沒有問。告訴我家鄉有很多親戚要來,我和媽媽收拾了一天的客房。我沒有去上班,我知道自己不可以去上班了,不是因為無法麵對方拓,而是無法麵對公司的人,我不愛方拓,即使他要怎樣都無所謂,但是我不能忍受其他人用看可憐蟲一樣的眼神看我。方拓把公司一部分的股份給了我,大概是出於補償心理,我沒有還他,這是我應得的,在他和梨嘉的反複的時候,我對公司做的比他還要多,我該得到這些。我和媽媽說我失業了,但是我很快就會有新工作,我知道有很多其他公司的老板巴不得我過去。
兩個月以後媽媽和我說,去找那個男人,問他會不會娶你,不會的話,就去醫院把孩子打掉吧。我去找陳風,卻看到他和一個女子手挽手走在一起,走進婚紗店,我知道我也不是他可以認真的女子,但是現在的我,除了找他,還能做什麼?我不忍心去醫院。我到他家門口等他,得到一句話——你去醫院,沒有錢的話我給你。我在他家樓下徘徊一夜,卻換不來他回頭一瞥。回去以後我沒有去醫院,我和媽媽做了一樣的選擇,二十三歲的時候,我也有了一個女兒,也知道了有一個愛我的人。